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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助赏罚论1061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栾城应诏集》卷一一、《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三一、《名世文宗》卷二九、《经济类编》卷四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域中有三权:曰天、曰君、曰史官
圣人以此三权者,制天下之是非,而使之更相助。
夫惟天之权,而后能寿夭祸福天下之人,而使贤者无夭横穷困之灾,不贤者无以享其富贵寿考之福。
然而季次原宪,古所谓贤人者也,伏于穷阎之下,布衣饘粥之不给。
盗蹠庄蹻横行于天下,食人之肝以为粮,而老死于牖下,不见兵革之祸。
如此,则是天之权有时而有所不及也。
故人君用其赏罚之权,于天道所不及之间,以助天为治。
然而赏罚者,又岂能尽天下之是非?
而赏罚之于一时,犹惧其不能明著暴见于万世之下,故君举而属之于其臣,而名之曰史官
史官之权,与天与君之权均,大抵三者更相助,以无遗天下之是非。
荀悦曰:「每于岁尽,举之尚书,以助赏罚」。
史官之兴,其来尚矣!
其最著者,在周曰佚,在鲁曰,在齐曰南氏,在晋曰董狐,在楚曰倚相
观其为人,以度其当时之所书,必有以助赏罚者,然而不获见其笔墨之所存,以不能尽其助治之意。
仲尼因鲁之史官左丘明而得其载籍,以作为《春秋》,是非二百四十二年。
虽其名为经,而其实史之尤大章明者也。
故齐桓、晋文有功于王室,王赏之以侯伯之爵、征伐四国之权,而《春秋》又从而屡进之,此所以助乎赏之当于其功也。
吴、楚、徐、越之僭,皆得罪于其君者也,而《春秋》又从而加之以斥绝摈弃不齿之辞,此所以助乎罚之当于其罪也。
若夫当时赏罚之所不能及,则又为之明言其状,而使后世嗟叹痛惜之不已。
呜呼,贤人君子之功烈,与夫乱臣贼子罪恶之状,于此皆可以无忧其无闻焉!
是故古者圣人重史官
当汉之时,号曰太史令,而其权在丞相之上,郡国计吏上计太史,而后以其副上于丞相御史
夫惟知其权之可以助赏罚也,故从而尊显之。
然则后之史官其可以忽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