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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论1054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五、《栾城应诏集》卷一、《历代名贤确论》卷一一、《唐宋名贤确论》卷三、《古文渊鉴》卷五一、《古今图书集成》皇极典卷一六五 创作地点:四川省眉山市
《传》云:「之政尚忠,周之政尚质,商之政尚文」。
仲尼亦云:「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
从周」。
愚读《诗》、《书》,历观唐、虞至于夏、商、周,盖尝以为自生民以来,天下未尝一日而不趋于文也。
文之为言,犹曰万物各得其理云尔。
父子君臣之间,兄弟夫妇之际,此文之所由起也。
昔者生民之初,父子无义,君臣无礼,兄弟不相爱,夫妇不相保,天下纷然而淆乱,忿斗而相苦。
文理不著,而人伦不明,生不相养,死不相葬,天下之人,举皆戚然有所不宁于其心。
然后反而求其所安,属其父子,而列其君臣,联其兄弟,而正其夫妇。
至于虞、夏之世,乃益去其鄙野之制,然犹以天子之尊而饭土塯、啜土铏,土阶三尺,茅茨而不剪。
至于周而后大备。
其粗始于父子之际,而其精布于天下,其用甚广而无穷。
盖其当时,莫不自以为文于前世,而其后之人乃更以为质也。
是故祭祀之礼,陈其笾豆,列其鼎俎,备其醪醴,俯伏以荐。
思其饮食醉饱之乐,而不可见也。
于是灌用郁鬯,藉用白茅,既沃而莫之见,以为神之缩之也。
体魄降于地,魂气升于天,恍忽诞谩,而不知其所由处。
声音气臭之类,恐不能得当也,于是终祭于屋漏,绎祭于祊,以为人子之心,无所不至也。
荐之以滋味,重之以脍炙,恐鬼神之不屑也;
荐之以血毛,重之以体荐,恐父祖之不吾安也。
于是先黍稷而后稻粱,先太羹则后庶羞,以为不敢忘礼亦不敢忘爱也。
丁宁反覆,优游而不忍去,以为可以尽人子之心,而人子之心亦可以少安矣。
故凡世之所谓文者,皆所以安夫人之所不安,而人之所安者,事之所当然也。
仲尼区区于衰周之末,收先王之遗文,而与曾子推论礼之所难处,至于毫釐纤悉之际。
盖以为王道之盛,其文理当极于此焉耳。
及周之亡,天下大坏,强凌弱,众暴寡,而后世乃以为用文之弊。
夫自唐、虞以至于商,渐而入于文,至周而文极于天下。
当唐、虞、夏、商之世,盖将求周之文,而其势有所未至,非有所谓质与忠也。
自周而下,天下习于文,非文则无以安天下之所不足,此其势然也。
今夫冠婚丧葬而不为之礼,墓祭而不庙,室祭而无所,仁人君子有所不安于其中。
而曰不文,以从唐、虞、夏、商之质。
夫唐、虞、夏、商之质,盖将以求周之文而未至者,非所以为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