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洪范五事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五、《栾城第三集》卷八
昔禹观《洛书》,而得九畴之次:「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
二者天人之道,而九畴之源本也。
汉刘向父子始采诸儒之说,而作《五行传》。
其论五事,失其实者过半,后世因之。
予以为不然,乃为之说曰:五行,天事也;
五事,人事也。
五行之先后,以天事言之;
五事之先后,以人事言之。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此五行之所以为先后也。
人之生也,形色具而声气继之,形气具而视听继之,形气视听具而喜怒哀乐之变至。
喜怒哀乐既至而思生焉,喜怒哀乐之未至则无思也,无为也。
无思无为则性也,性非五事而五事之所依也。
故形色为貌,声气为言,目为视,耳为听,心为思,此五事之所以为先后也。
畜为五藏,发为五事,以应五行。
故脾之发为貌而主土,肺之发为言而主金,肝之发为视而主木,肾之发为听而主水,心之发为思而主火。
黄帝以来,知医者言之详矣。
舍此则无以治病,无以生杀人也。
汉儒之说,以言为金,以听为水,则亦既得之矣。
至于以貌为木,以视为火,以思为土则不可。
何以言之?
土之为物,形色先具,而水火木金附焉。
故形色之著者莫如土,土实为脾,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土之属而脾之馀也。
此佛氏所谓地大者也。
其于人为貌,貌之德恭,恭之至肃。
肃则土得其性,土得其性则能胜水,故其休徵时雨。
肃之反为狂。
狂则土失其性,土失其性则不能胜水,故其咎徵常雨。
肺之于人,气之所从出入也。
方其有气而未声,则无以接物,而物亦莫之喻也。
气至于有声,声成言,言出而物从之矣。
故言之德从,从之至乂。
《语》曰:「出辞气,斯远鄙悖矣」。
《诗》曰:「辞之辑矣,民之洽矣,辞之怿矣,民之莫矣」。
言之能乂,如旸之能晞,出而物莫之违也。
物之有声者莫如金,故言主金。
乂则金得其性,金得其性,故其休徵时旸。
乂之反为僭,僭则金失其性。
金失其性,故其咎徵常旸。
物之能视者,有待于日,日入则视无以致其用。
及其升于东方,然后视者皆明。
木位于东,而日之所从见也。
故视主于木,而木为肝。
视之德明,明之至晢,晢则木得其性。
木得其性,故其休徵时燠。
晢之反为豫,豫则木失其性。
木失其性,故其咎徵常燠。
施明于外者也,耳纳聪于内者也。
施于外则为燠,聪纳于内则为寒。
寒,水之性也。
受天下之言无所不容,故其德聪
之至则谋,谋则水得其性。
水得其性,故其休徵时寒。
谋之反为急。
急则水失其性,水失其性,故其咎徵常寒。
心虚而应物者也,火无形而离于物者也。
二者其德同,同故无所不照。
心之用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
及其至也,无思无为,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由思而至于无思,则复于性矣。
复于性,则出于五事之表,此圣人所以参天地,通鬼神,而不可知者也。
故思之德睿,睿之至圣。
其功行于万物,无所不入,而不知其所以入。
惟风亦然,《易》曰:「风自火出」。
家人圣则火得其性,火得其性,故其休徵时风。
圣之反为蒙,蒙则火失其性,火失其性,故其咎徵常风。
此五者《洛书》之本说,与黄帝之遗书合。
医者由之,至于今不变。
而汉之诸儒反之,此智者之所太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