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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栾城后集》卷七、《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二、《历代名贤确论》卷八、《唐宋名贤确论》卷一
周公之所以治周者,莫详于《周礼》。
然以吾观之,秦汉诸儒以意损益之者众矣,非周公之完书也。
何以言之?
周之西都,今之关中也;
其东都,今之洛阳也。
二都居北山之阳,南山之阴。
其地东西长,南北短。
短长相补,不过千里,古今一也。
而《周礼》:王畿之大,四方相距千里,如画棋局,近郊、远郊,甸地、稍地,大都、小都,相距皆百里。
千里之方地,实无所容之,故其畿内远近诸法,类皆空言耳。
此《周礼》之不可信者一也。
《书》称:武王克商而反商政,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孟子曰:「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子产亦云,古之言封建者,盖若是。
而《周礼》:诸公之地方五百里,诸侯四百里,诸伯三百里,诸子二百里,诸男百里。
与古说异。
郑氏知其不可,而为之说曰:「商爵三等,武王增以子、男,其地犹因商之故。
周公斥大九州,始皆益之,如《周官》之法。
于是千乘之赋,自一成十里而出车一乘,千乘而千成,非公侯之国无以受之」。
吾窃笑之。
武王封之,周公大之,其势必有所并,有所并必有所徙。
一公之封,而子男之国为之徙者十有六。
封数大国而天下尽扰,此书生之论,而有国者不为也。
《传》有之曰:「方里而井,十井为乘,故十里之邑而百乘,百里之国而千乘千里之国而万乘。
古之道也」。
不然百乘之家为方百里,万乘之国为方数圻矣,古无是也。
《语》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
千乘虽古之大国,而于衰周为小,然孔子犹曰:「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
然则虽衰周,列国之强家,犹有不及五十里者矣。
韩氏、羊舌氏,大夫也。
其家赋九县,长毂九百。
其馀四十县,遗守四千。
谓一县而百乘则可,谓一县而百里则不可。
此《周礼》之不可信者二也。
王畿之内,公邑为井田,乡遂为沟洫。
此二者,一夫而受田百亩,五口而一夫为役,百亩而税之十一,举无异也。
然而井田自一井而上,至于一同而方百里。
其所以通水之利者,沟、洫、浍三。
沟、洫之制,至于万夫方三十二里有半,其所以通水之利者,遂、沟、洫、浍、川五。
利害同而法制异,为地少而用力博,此亦有国者之所不为也。
蔿掩为司马,町原防,井衍沃
盖平川广泽,可以为井者井之;
原阜堤防之间,狭不可井则町之。
杜预以町为小顷町。
皆因地以制广狭多少之异,井田、沟洫盖亦然耳。
非公邑必为井田,而乡遂必为沟洫。
此《周礼》之不可信者三也。
三者既不可信,则凡《周礼》之诡异远于人情者,皆不足信也。
古之圣人,因事立法以便人者有矣,未有立法以强人者也。
立法以强人,此迂儒之所以乱天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