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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罢熙河修质孤胜如等寨劄子1090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栾城集》卷四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西夏轻狡,屡臣屡叛,为患莫测。
昨与延安商量地界,迁延不决。
舍归本国,招之不至。
边人之议,如谓地界自此不可复议,而坤成贺使亦当不至矣。
今者天诱其衷,使者既已及境,而地界复议如故。
方其未遽告绝,招怀之计犹可复施,此实中国之利也。
然臣恐朝廷忽而不虑,不于今日穷究端由,窒其衅隙。
必俟边患既起,而后图之,则无及矣。
臣闻熙河近日创修质孤、胜如二堡,侵夺夏人御庄良田。
又于兰州以北过河二十里议筑堡寨,以广斥候。
夏人因此猜贰,不受约束。
其怨毒边吏,不信朝廷,不言可见矣。
徒以岁赐至厚,和市至优,是以勉修臣节,其实非德我也。
使之稍有便利,岂肯帖然不作过哉?
何者?
中国既失大信,则夷狄不可复责故也。
臣窃惟朝廷之于西夏,弃捐金帛,割裂疆土,一无所爱者,累年于兹矣。
熙河帅臣与其将吏不原朝廷之心,徼求尺寸之利,妄觊功赏,以害国事,深可疾也。
顷年熙河筑西关城,声言次筑龛谷
鬼章疑惧,遂举大兵攻扰。
一路疮痍,至今未复。
今既城质孤、胜如,其势必及龛谷
夏人惊疑,正与鬼章事同。
由此言之,则曲在熙河,非夏人之罪也。
兰州之为患,所从来远矣。
昔先帝分遣诸将入界,李宪当取灵武,畏怯不敢深入,遂以此州塞责。
自是以来,筑城聚兵,完械积粟,劳费天下,动以千万为计,议者患之久矣。
好事之臣因此讲求遗利,以为金城本汉屯田旧地,田极膏腴,水可灌溉。
不患无食,患在不耕;
不患不耕,患无堡障。
凡西关、龛谷、质孤、胜如,与过河筑城,皆所以为堡障也。
从来熙河遣兵侵耕此地,皆为夏人所杀,况于筑堡,致寇无疑。
而朝廷恬不为怪,坐视边衅之启,深可惜也。
兰州不耕,信为遗利矣。
若使夏人背叛,则其为患比之不耕兰州,何翅百倍?
故臣以为朝廷当权利害之重轻,有所取舍。
兰州顷自边患稍息,物价渐平,比之用兵之时,何止三分之一?
若能忍此劳费,磨以岁月,徐观间隙,俟夏人微弱,决不敢争,乃议修筑。
如此施行,似为得策。
臣不知边臣何苦而为此匆匆也?
唐明皇欲取吐蕃石堡城陇右节度使王忠嗣名将也,以为顿兵坚城,费士数万,然后可图,恐所得不酬所失。
请厉兵马,待衅取之。
帝意不快,忠嗣由此得罪。
其后帝使哥舒翰攻拔之,虽开屯田,获军实,不为无补,而士卒死亡略尽,皆如忠嗣之言。
唐史以为深戒,此则今日之龟鉴也。
若朝廷不用臣言,臣料夏人久必复叛。
用兵之后,不免招来,其为劳耻,必甚今日。
敌人强梁则畏之,敌人柔伏则陵之,恐非大国之体也。
惟陛下留神省察。
取进止。
〔贴黄〕臣闻朝廷欲遣孙路以点检弓箭手为名,因商量熙河界至
臣观孙路昔在熙河李宪等造作边事,由此蒙朝廷擢用。
深恐狃习前事,不以夏人逆顺利害为心,而妄图兰州小利,以失国家大计。
伏乞明赐戒敕,若因界至生事,别致夏人失和,劳民蠹国,罪在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