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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兰州等地状元祐元年七月七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五、《栾城集》卷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二、《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近于六月二十八日奏以西使入界,恐必有讲和请地之议。
乞因此时举兰州及安疆、米脂五寨地弃而与之,安边息民,为社稷之计。
见今西使已到,窃闻执政大臣弃守之论尚未坚决。
臣窃见皇帝陛下登极以来,夏国虽屡遣使,而疆埸之事初不自言。
度其狡心,盖知朝廷厌兵,是以确然不请,欲使此议发自朝廷,得以为重。
朝廷深觉其意,忍而不与,情得势穷,始来请命。
今若又不许,遣其来使徒手而归,一失此机,必为后悔。
彼若点集兵马,屯聚境上,许之则畏兵而与,不复为恩;
不许则边衅一开,祸难无已。
间不容发,正在此时,不可失也。
臣又闻昔日取兰州五寨地,本非先帝圣意。
先帝始议取灵武内臣李宪畏懦不敢前去,遂以兵取兰州
先帝始议取横山帅臣沈括种谔之徒不能遵奉圣略,遂以兵取五寨。
此二者皆由将吏不职,意欲邀功免罪,而先帝之意本则不然。
其后元丰六年夏国遣使请罪。
先帝嘉其恭顺,为敕边吏,禁止侵掠。
既又遣使谢恩,请复疆土,先帝仍为指挥保安军宥州议立疆界。
因循未定,而先帝奄弃万国,遂以至今。
由此言之,兰州五寨,取之则非先帝本心,弃之则出先帝遗意。
今议者不深究本末,妄立坚守之议,苟避弃地之名,不度民力,不为国计,其意止欲私己自便,非社稷之利也。
臣又闻议者或谓弃守皆不免用兵,弃则用兵必迟,守则用兵必速,迟速之间,利害不远,若遂以地与之,恐非得计。
臣闻圣人应变之机,正在迟速之际。
但使事变稍缓,则吾得算已多。
昔汉文、景之世,吴王濞内怀不轨,称病不朝,积财养士,谋乱天下。
文帝专务含养,置而不问,加赐几杖,恩礼日隆。
虽包藏祸心,而仁泽浸渍,终不能发。
景帝晁错之谋,欲因其有罪,削其郡县。
以为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削之则反疾而祸小,不削则反迟而祸大。
削书一下,七国尽反。
至使景帝发天下之兵,遣三十六将,仅而破之。
议者若不究利害之浅深,较祸福之轻重,则文帝隐忍不决,近于柔仁;
景帝刚断必行,近于强毅。
然而如文帝之计,祸发既迟,可以徐为备禦
稍经岁月,变故自生,以渐制之,势无不可。
虽有十,亦何能为?
景帝之计,祸发既速,未及旋踵,已至交兵。
锋刃既接,胜负难保,社稷之命,决于一日。
虽食晁错之肉,何益于事?
今者,欲弃之策与文帝同,而欲守之谋与景帝类。
臣乞宣谕执政,欲弃者理直而祸缓,欲守者理曲而祸速。
曲直迟速孰为利害?
况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听断。
将帅吏士,恩情未接。
兵交之日,谁使效命?
若其羽书沓至,胜负纷然,临机决断,谁任其责?
惟乞圣慈以此反覆深虑,早赐裁断,无使西戎别致猖狂,坚守之议,皆不得其便,则天下幸甚。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