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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酒经1095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六三 创作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南方之氓,以糯与粇,杂以卉药而为饼。
嗅之香,嚼之辣,揣之枵然而轻,此饼之良者也。
吾始取面而起肥之,和之以液,烝之使十裂,绳穿而风戾之,愈久而益悍,此曲之精者也。
五斗以为率,而五分之,为三斗者一,为五升者四。
三斗者以酿,五升者以投,三投而止,尚有五升之赢也。
始酿以四两之饼,而每投以二两之曲,皆泽以少水,取足以散解而匀停也。
酿者必瓮按而井泓之,三日而井溢,此吾酒之萌也,酒之始萌也,甚烈而微苦,盖三投而后平也。
凡饼烈而曲和,投者必屡尝而增损之,以舌为权衡也。
既溢之,三日乃投,九日三投,通十有五日而后定也。
既定乃注以斗水,凡水必熟而冷者也。
凡酿与投,必寒之而后下,此炎州之令也。
既水五日乃篘,得二斗有半,此吾酒之正也。
先篘,半日,取所谓赢者为粥,米一而水三之,揉以饼曲,凡四两,二物并也。
投之糟中,熟撋而再酿之,五日压得斗有半,此吾酒之少劲者也。
劲正合为四斗,又五日而饮,则和而力严而不猛也。
篘绝不旋踵而粥投之,少留,则糟枯中风而酒病也。
酿久者酒醇而丰,速者反是,故吾酒三十日而成也(《苏文忠公全集》卷六四。又见《皇朝文鉴》卷一二七,《容斋五笔》卷八,《文章辨体汇选》卷七七一,《八代文钞》第二九册,嘉靖惠州志》卷一六。)
「井」原作「并」,据集乙卷九、《皇朝文鉴》改。
洪迈《容斋随笔·五笔》卷八《醉翁亭记酒经》条引《东坡酒经》全文,亦作「井」。
以下「三日而井溢」之「井」原亦作「并」,今亦据上三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