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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1060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四八、《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历代名贤确论》卷三八、《文献通考·经籍考》卷三九、《文章辨体汇选》卷四一六、《文章类选》卷一一、《文编》卷三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尝读《周官》、《司马法》,得军旅什伍之数。
其后读管夷吾书,又得管子所以变周之制。
盖王者之兵,出于不得已,而非以求胜敌也。
故其为法,要以不可败而已。
至于桓文,非决胜无以定霸,故其法在必胜。
繁而曲者,所以为不可败也;
简而直者,所以为必胜也。
周之制,万二千五百人而为军。
万之有二千,二千之有五百,其数奇而不齐,唯其奇而不齐,是以知其所以为繁且曲也。
今夫天度三百六十,均之十二辰,辰得三十者,此其正也。
五日四分之一者,此其奇也。
使天度而无奇,则千载之日,虽妇人孺子,皆可以坐而计。
唯其奇而不齐,是故巧历有所不能尽也。
圣人知其然,故为之章、会、统、元以尽其数,以极其变。
《司马法》曰:「五人为伍,五伍为队,万二千五百人而为军,二百五十,十取三焉而为奇,其馀七以为正,四奇四正,而八阵生焉」。
夫以万二千五百人而均之入阵之中,宜其有奇而不齐者,是以多为之曲折,以尽其数,以极其变。
钩联蟠踞,各有条理。
故三代之兴,治其兵农军赋,皆数十百年而后得志于天下。
自周之亡,秦、汉阵法不复三代。
其后诸葛孔明,独识其遗制,以为可用以取天下。
然相持数岁,魏人不敢决战,而孔明亦卒无尺寸之功。
岂八阵者,先王所以为不可败,而非以逐利争胜者耶!
若夫管仲之制其兵,可谓截然而易晓矣。
三分其国,以为三军。
五人为轨,轨有长。
十轨为里,里有司。
四里为连,连有长。
十连为乡,乡有乡良人。
三乡一帅。
万人而为一军。
公将其一,高子、国子将其二。
三军三万人。
如贯绳,如画棋局,疏畅洞达,虽有智者无所施其巧。
故其法令简一,而民有馀力以致其死。
昔者尝读《左氏春秋》,以为丘明最好兵法。
盖三代之制,至于列国犹有存者,以区区之郑,而鱼丽鹅鹳之阵,见于其书。
及至管仲相桓公,南伐楚,北伐孤竹,九合诸侯,威震天下,而其军垒阵法,不少槩见者,何哉?
管仲欲以岁月服天下,故变古司马法而为是简略速胜之兵,是以莫得而见其法也。
其后吴、晋争长于黄池,王孙雒教夫差以三万人压晋垒而阵,百人为行,百行为阵,阵皆彻行,无有隐蔽,援桴而鼓之,勇怯尽应,三军皆哗,晋师大骇,卒以得志
由此观之,不简而直,不可以决胜。
深惟后世不达繁简之宜,以取败亡。
而三代什伍之数,与管子所以治齐之兵者,虽不可尽用,而其近于繁而曲者,以之固守,近于简而直者,以之决战,则庶乎其不可败,而有所必胜矣。
按:本文及本卷之《孙武论上》、《孙武论下》、《子思论》、《孟轲论》在郎本卷六,总题为《进论》;《应诏集》在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