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书诸公送周梓州诗后1091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三六、《苏文忠公全集》卷六七、《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九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予自元祐之初,备位从官,日与正孺游。
三年,予既有江海之意,而正孺亦慨然有归欤之叹,遂请梓州,得之。
予时以诗送行,有「扫棠阴」、「踵画像」之语。
旋出领杭州二年,还朝,老病日加,方上章请郡,曰:「正孺已及瓜矣,盍往代之,遂归老眉山乎」?
或曰:「不可,梓人之安正孺甚矣,其去正孺,如去父母,子其忍夺之」!
乃止,不敢乞。
梓人愿复借留正孺数年,诏许之。
大丞相吕公典领实录,见熙宁中正孺御史时所言事,叹曰:「君子哉,斯人也」。
因言于上,除正孺直秘阁
士大夫以才能论议,取合一时可也,使人于十年之后,徐观其所为,心服而无异议,我亦无愧,难矣。
正孺有书来,欲刻诸公送行诗于石,求予为跋尾,乃记所闻以遗之,且使梓人知予前诗卒章之意,未始一日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