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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琮1081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三、《苏文忠公全集》卷四九、《记纂渊海》卷五二、《永乐大典》卷八四一四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轼启:奉别忽然半年,思仰无穷。
近闻公有闺门之戚,即欲作书奉慰,既罕遇的便,又以为书未必能开释左右,往往更益悽怅,用是稍缓。
今辱手教,惭负不已。
窃计高怀远度,必已超然。
此等情累,随手扫灭,犹恐不脱,若更反覆寻绎,便缠绕人矣。
望深以明识照之。
轼凡百如昨,愚暗少虑,辄复随缘自娱。
夏至后,杜门不出,恶热不可过,所居又向西,多劝迁居。
迁居非月馀不能定,而热向衰矣,亦复不果。
如闻公以职事当须一赴阙,不知果然否?
承问及王天常奉职所言边事。
天常父齐雄,结发与西南夷战,夷人信畏之。
天常幼随其父入夷中,近岁王中正入蜀,亦令天常招抚近界诸夷,夷人以其齐雄子,亦信用其言。
向尝与轼言泸州事,所以致甫望乞弟作过如此者,皆有条理可听。
然皆已往之事,虽知之无补。
又似言人长短,故不复录呈。
独论今日事势,揣量夷人情伪,似有本末。
天常正月中与轼言:「播州首领杨贵迁者,俗谓之杨通判最近乌蛮,而枭武可用。
又有宋大郎者,乞弟之死党,凶猾有谋略。
若官中见委说杨贵迁令杀宋大郎,必可得也」。
数日前,有从蜀中来者,言迁已杀宋大郎,纳其首级,与银三千两。
以此推之,天常之言,殆不妄也。
天常言:晏州六县水路十二村诸夷,世与乞弟为仇。
向者熊察访诱杀十二村首领,及近岁韩存宝讨杀罗狗姓诸夷,皆有唇齿之忧,貌畏而心贰。
去年乞弟领兵至罗介牟屯,杀害兵官王宣等十二人。
其地去宁远安夷寨至近,涉历诸夷族帐不少,自来自去,殊无留难。
若诸夷不心与之,其势必不能如此也。
今欲讨乞弟,必先有以怀结近界诸夷,得其心腹而后可。
韩存宝等诸军,既不敢与乞弟战,但翱翔于近界百馀里间,多杀不作过熟户老弱,而厚以金帛遗乞弟,且遣四人为质,然后得乞弟遣人送一封空降书,便与约誓,即日班师,与运司诸君皆上表称贺。
上深照其实,已降手诏械存宝狱中。
远人无不欢快,以谓虽汉光武唐太宗料敌察情于万里之外,不能过也。
今虽已械存宝,而后来者亦未见有精巧必胜之术,但言乞弟不过有兵三千,而官军无虑三万,何往而不克。
此正如千钧车弩,可以洞犀象,而不可以得鼠耳。
今粮运止于江安县,自江安至乞弟住坐处,犹须十二三程,吏士以糗饵行,其势不能过一月
乞弟但能深自避匿四五十日,则免矣。
而山谷幽崄,林木沮洳,贼于溪谷间,依丛木自蔽,以药箭射人,血濡缕立死。
战士数万人知深入未为万全,而将吏不敢复稽留,此间事不可不深虑。
天常言:「国之用兵,正如私家之造屋。
凡屋若干,材石之费,谷米之用,为钱若干,布算而定,无所赢缩矣,工徒入门,斧斤之声铿然,而百用毛起,不可复计,此虑不素定之过也。
既作而复聚粮,既斲而复求材,其费必十倍,其工必不坚。
故王者之兵,当如富人之造屋。
其虑周,其规摹素定,其取材积粮皆有方,故其经营之常迟,而其作之常速,计日而成,不愆于素,费半他人,而工必倍之。
今日之策,可且罢诸将兵,独精选一转运使及一泸州知州,许法外行事,与二年限,令经画处置,他人更不得与。
多出钱物䌽,于沿边博买夷人粮米,其费必减仓卒夫运之半。
使辩士招说十州五团晏州六县水路十二村罗氏鬼主播州杨贵迁之类,作五六头项,更番出兵,以蹂践乞弟族帐,使不得耕,不得穫。
又嘉、戎、泸、渝四州,皆有土豪为把截将,自来雇一私兵入界,用银七两,每得一蕃人头,用银三十两买之,把截将自以为功。
今可召募此四州人,每得二十级,即与补一三班差使
如不及二十级,即每级官与绢三十匹。
出入山谷,耐辛苦瘴毒,见利则云合,败则鸟兽散,此本蛮夷之所长,而中原之所无柰何也。
今若召募诸夷及四州把截将私兵,使更出迭入,则蛮夷之所长,我反用之。
但能积日累月,戕杀其丁壮,且使终年释耒而操兵,不及二年,其族帐必杀乞弟以降。
如其未也,则乞朝廷差三五千人将下选兵三路入界。
西路自江安县进兵,先积粮于宁远寨,以十州五团等诸夷为先锋,以施、黔、戎、泸四州药箭弩手继之。
中路自纳溪寨进兵,先积粮于本寨,亦以诸夷为先锋,以将下兵马继之。
三路中惟此路稍平,可以用官军。
东路自合江县进兵,先积粮于安溪寨,亦以诸夷为先锋,以嘉、戎、泸、渝四州召募人继之,可以一举而荡灭也」。
天常此策,虽若不快,以蕞尔小丑,二年而后定,然王者之兵,必出于万全,不可以侥倖。
淮南王安有言:「厮舆之卒,有一不备而归者,虽得越王之首,臣犹窃为大汉羞之」。
今乞弟譬犹蚤虱也,克之未足以威四夷,万一不克,岂不为卿大夫之辱也哉?
赵充国征先○,邓训征羌及月支胡,皆以计磨之,数年乃克。
唐明皇欲取石堡城王忠嗣不奉诏,以谓非杀二万人不可取。
方唐之盛,二万人岂足道哉?
而贤将谋国,终不肯出此者,图万全也。
后汉永和中交趾反,议者欲发荆、扬、兖、豫四万人讨之。
李固以谓:「四州之人,远赴万里,无有还期,诏书迫促,必致叛亡;
南州瘟瘴,死者必多;
士卒疲劳,比至岭南,不复堪斗。
中郎将尹就讨益州叛羌,益州谚曰:『虏来尚可,尹来杀我』。
后以兵付刺史张乔,因其将吏,旬月之间,破殄寇虏。
此发将无益,州郡可任之明效也。
今可募蛮夷使自相攻,转输金帛,以为其资。
有能反间致头首者,许以封侯之赏」。
因举祝良九真太守张乔交趾刺史,由此岭外悉平。
今观其说,乃与天常之言,若合符节。
天常不学,言不能起意耳。
天常又言:「乌蛮药箭,中者立死无脱理。
然不能及远,非三十步内不发,发无不中。
今与乌蛮战,当于百步以下、五六十步以上强弓劲弩射之。
若稍近,则短兵径进,于五七步内相格,则其长技皆废」。
今乞弟亦未是正乌蛮也,诸如此巧便非一,不能尽录。
略举一二,以见天常之练习,疑可驱使耳。
又有一图子,虽不甚详密,然大略具是矣。
按图以考其说,差若易了,故以奉呈,看讫可却付去人见还也。
此非公职事,然孜孜寻访如此,以见忠臣体国、知无不为之义也。
轼其可以罪废不当言而止乎?
虽然,亦不可使不知我者见以为诟病也。
知荆公见称经藏文,是未离妄语也,便蒙印可,何哉?
《圆觉经》纸示及,得暇为写下卷,令公择写上卷。
秦太虚维扬胜士,固知公喜之,无乃亦可令荆公一见之欤?
子骏初见报,夺一官耳,不知其罢郡能不郁郁否?
有一书,不知其今安在,敢烦左右达之。
江水比去年甚大,郡中不为患。
见说沙湖镇颇浸居民,亦江淮间常事耳。
临皋港既开,往来蒙利无穷,而居民贸易之入亦不赀,但不免少有淤填,议者谓岁发少春夫淘之甚易。
承问,辄及之。
未缘展奉,惟冀以时自重。
谨奉手启起居。
热甚,幸恕不谨。
轼顿首再拜。
按:郎本卷四五、《七集·前集》卷三○「介」作「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