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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仆射论浙西灾伤书1090年9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一、《苏文忠公全集》卷四八、《容斋五笔》卷七、万历《杭州府志》卷九二、乾隆《浙江通志》卷二六五、《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九五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顿首上书门下仆射相公阁下:近上章,论浙西淫雨飓风之灾。
伏蒙恩旨,使与监司诸人议所以为来岁之备者,谨已条上二事。
才术浅短,御灾无策,但知叫号朝廷,乞宽减额米,截赐上供。
言狂计拙,死罪死罪!
然三吴风俗,自古浮薄,而钱塘为甚。
虽室宇华好,被服粲然,而家无宿舂之储者,盖十室而九。
自经熙宁饥疫之灾与新法聚敛之害,平时富民残破略尽,家家有市易之欠,人人有盐酒之债,田宅在官,房廊倾倒,商贾不行,市井萧然。
譬如衰羸久病之人,平时仅自支持,更遭风寒暑湿之变,便自委顿。
仁人君子,当与意外将护,未可以壮夫常理期也。
今年,钱塘常平米十八万石,得米者皆叩头诵佛云:「官家将十八万石米,于乌鸢狐狸口中,夺出数十万人,此恩不可忘也」。
夫以区区战国公子,尚知焚券市义,今以十八万石米易钱九万九千缗,而能活数十万人,此岂下策也哉!
窃惟仁圣在上,辅以贤哲,一闻此言,理无不行。
但恐世俗谄薄成风,揣所乐闻与所忌讳,不以仁人君子期左右,争言无灾,或言有灾而不甚,积众口之验,以惑聪明,此之所私忧过虑也。
八月之末,秀州数千人诉风灾,吏以为法有诉水旱而无诉风灾,拒闭不纳。
老幼相腾践死者十一人,方按其事。
由此言之,吏不喜言灾者,盖十人而九,不可不察也。
既条上二事,且以关白漕、宪两司,官吏皆来见,曰:「此固当今之至计也。
然恐朝廷疑公为漕司地,柰何」?
曰:「吾为数十万人性命言也,岂恤此小小悔吝哉」?
去年秋冬,诸郡闭粜,商贾不行。
既劾奏通之,又举行灾伤法,约束本路,不得收五谷力胜钱。
三郡米大至,施及浙东。
漕司官吏,缘此愠怒,几不见容。
文符往来,僚吏恐悚,以之私意,其不为漕司地也审矣。
力胜之免,去岁已有成法,然今岁未敢举行者,实恐再忤漕司,怨咎愈深。
此则疲懦畏人,不免小有回屈之罪也。
伏望相公一言,检举成法,自朝廷行下,使五谷通流,公私皆济,上以明君相之恩,下以安孤危之迹,不胜幸甚。
去岁朝旨,免力胜钱,止于四月
浙中无,须七月初间见新谷,故自五月以来,米价复增。
亦曾奏乞展限至六月,终不报。
今者若蒙施行,则乞以六月为限。
去岁恩旨,宽减上供额米三分之一,而户部必欲得见钱,浙中遂有钱荒之忧。
奏乞以钱和买银绢上供,三请而后可。
今者若蒙施行,即乞一时行下
窃度事势,若不且用愚计,来岁恐有流殍盗贼之忧。
或以其狂浅过计,事难施用,即乞别除一小郡,仍选才术有馀可以坐消灾沴者,使任一路之责。
甚幸!
甚幸!
干冒台重,伏纸慄战。
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