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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二)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八三、《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一
元祐八年十一月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左朝奉郎、知定州苏轼状奏:右,臣近奏乞修完极边弓箭社条约,已详具利害,于今月十一日入递去讫。
臣自到任以来,不住令主管衙前引到北人访问事宜,虽虚实难明,然前后参验,亦可见其略。
大抵北虏近岁多为小国达靼、术保之类所叛,破军杀将非一。
近据北人契丹四哥探报,北界为差发兵马及人户家丁往招州以来,收杀术保等国,为近年不熟,是致朔、易、武州皆有强贼。
燕京东北白浮图淀东恶山内有强贼一火,约百五十人,不住打劫。
又据北平军申,据勾当事人李坚等体探得,北界昨差往西北路去者兵士并百姓等,近有逃背落草四十馀人,马二十匹,见在狼山西头君市等村乞食,切虑来南界别作过犯。
虽未见的实,然去岁之霸州文安县被北贼杀人劫物,朝廷已知其详,真定府北寨于去年八月今年二月两次被北贼群众打劫。
近又访闻代州胡谷寨莎泉堡有北贼六七十人,劫掠本堡居人财物,杀伤弓箭手妇女七八人,捕盗官会合,北贼已去,临去说与铺兵:「我只在你地分里,待更来打赤岸村」。
以此数事参验,显见北虏见今兵困于小国,调发频并,民不堪命,聚为盗贼。
虽邻境多故,实中国之利,必无渝盟之忧,然盗贼充斥,虏自不能制,其馀波末流,必延及吾境。
若边臣坐观,不先事设备,则边民无由安居,亦恐更生意外之患。
若督迫捕盗官吏带领兵甲,晓夜出入巡逻,则贼未必获,而居民先受其扰,又或缘此引惹生事。
臣再三思虑,惟有整葺弓箭社一事,名不张皇,其实可用。
若早获朝旨施行,令臣更加意拊循激励,其人决可使,北贼望风知畏,不敢于地分内作过。
伏乞圣明特赐详酌,检会前奏,早降指挥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本路副总管王光祖,有男,见任胡谷寨主。
家书报光祖,臣所以备知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