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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罢税务岁终赏格状1092年8月5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八○、《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六、《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二二九 创作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元祐七年八月初五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准元祐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敕:「陕西转运司奏。
准敕节文:『卖盐并酒税务增剩监专等赏钱,更不支给』。
本司相度,欲且依旧条支给,所贵各肯用心,趁办课利。
户部状欲依本司所乞,并从元丰赏格,依旧施行。
检会元丰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敕:『卖盐及税务监官年终课利增额,计所增数给一氂;
卖盐务专副秤子税务专栏,年终课利增额,计所增数给半氂』。
及检会元丰赏格『酒务盐官年终课利增额,计所增数给二氂;
酒务专匠,年终课利增额,计所增数给一氂』者」。
右臣闻之管仲:「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今盐酒税务监官,虽为卑贱,然缙绅士人,公卿胄子,未尝不由此进。
若使此等不顾廉耻,决坏四维,掊敛刻剥,与专栏秤匠一处分钱,民何观焉。
所得毫末之利,而所败者天下风俗、朝廷纲维,此有识之所共惜。
臣至淮南,体访得诸处税务,自数年来,刻虐日甚,商旅为之不行,其间课利,虽已不亏或已有增剩,而官吏刻虐,不为少衰。
详究厥由,不独以财用窘急,转运司督迫所致,盖缘有上件给钱充赏条贯,故人人务为刻虐,以希岁终之赏,显是借关市之法,以蓄聚私家之囊橐。
若朝廷悯救风俗,全养士节,即乞尽罢上件岁终支赏条贯。
仍乞详察上件条贯于税务施行,尤为害物,先赐废罢。
况祖宗以来,元无此格,所立场务增亏赏罚,各已明备,不待此条,方为劝奖。
臣窃见今年四月二十七日敕,废罢诸路人户买扑土产税场。
命下之日,天下歌舞,以致深山穷谷之民,皆免虐害
臣既亲被诏旨,辄敢仰缘德音,推广圣意,具论利害,以候敕裁。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