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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进奉第二状1089年11月13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四、《苏文忠公全集》卷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元祐四年十一月十三日龙图阁学士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近奏为高丽僧寿介状称:「临发日,奉国指挥,将金塔二所附寿介前来祝延皇帝、太皇太后圣寿」。
臣已一面退还其状,仍令本州所差伴话僧思义只作己意体问所献金塔次第。
高丽僧寿介,知臣不为闻奏,方始将出僧统义天付身文字,以示思义,乃是欲将金塔二所舍入杭州惠因院等处,祝延圣寿,仍云随身收管,不可擅动元封,俟续有疏文到日,方可施纳。
以此显见高丽人将此金塔尝探中国意度。
臣既退还其状,将来必是自将此塔舍在惠因等院,既是衷私舍施僧院,即朝廷难为回赐,若受而不报,夷虏性贪,或生怨望。
伏望朝廷检会臣前奏,早赐指挥,如寿介等将上件金塔舍施,亦乞只作臣意度,一面答云不奉朝旨,不敢令僧院收留。
所贵稍绝后患。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臣体问得,惠因院亡僧净源,本是庸人,只因多与福建海商往还,致商人等于高丽国中妄有谈说,是致义远来从学,因此本院厚获施利,而淮、浙官私遍遭扰乱。
今来又访闻得,还是本院行者姓颜人,赍持净源真影舍利,随舶船过海,是致义天复差人祭奠。
臣见令所司根勘,候见诣实奏闻次,今来若许惠因院收留金塔,乃是庸人奸猾,自图厚利,为国生事,深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