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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进奉状1089年11月3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三、《苏文忠公全集》卷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五、《文编》卷二○、《西湖游览志》卷四、《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一九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元祐四年十一月三日龙图阁学士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臣伏见熙宁以来,高丽人屡入朝贡,至元丰之末,十六七年间,馆待赐予之费,不可胜数。
两浙淮南京东三路筑城造船,建立亭馆,调发农工,侵渔商贾,所在骚然,公私告病
朝廷无丝毫之益,而夷虏获不赀之利。
使者所至,图书山川,购买书籍
议者以为所得赐予,大半归之契丹
虽虚实不可明,而契丹之彊,足以祸福高丽
若不阴相计构,则高丽岂敢公然入朝中国?
有识之士,以为深忧。
自二圣嗣位,高丽数年不至,淮、浙、京东吏民有息肩之喜。
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其间凶险之人,犹敢交通引惹,以希厚利。
臣稍闻其事,方欲觉察行遣。
今月三日,准秀州差人押到泉州百姓徐戬,擅于海舶内载到高丽僧统义天手下侍者僧寿介、继常、颍流,院子金保、裴善等五人,乃赍到本国礼宾省牒云:「奉本国王旨,令寿介等赍义天祭文来祭奠杭州僧源阇黎」。
臣已指挥本州送承天寺安下,选差职员二人,兵级十人,常切照管,不许出入接客,及选有行止经论僧伴话,量行供给,不令失所外,已具事由画一,奏禀朝旨去讫。
又据高丽僧寿介有状称:「临发日,奉国指挥,令赍金塔二所,祝延皇帝、太皇太后圣寿」。
臣窃观其意,盖为二圣嗣位数年,不敢轻来入贡,顿失厚利。
欲复遣使,又未测圣意。
故以祭奠源阇黎为名,因献金塔,欲以尝试朝廷,测知所以待之之意轻重厚薄。
不然者,岂有欲献金塔为寿,而不遣使奉表,止因祭奠亡僧,遂致国母之意?
盖疑中国不受,故为此茍简之礼以卜朝廷。
若朝廷待之稍重,则贪心复启,朝贡纷然,必为无穷之患。
待其已至,然后拒之,则又伤恩。
恭惟圣明灼见情状,庙堂之议,固有以处之。
臣忝备侍从,出使一路,怀有所见,不敢不尽,以备采择。
谨具画一如左。
一、福建狡商,专擅交通高丽,引惹牟利,如徐戬者甚众。
访闻徐戬,先受高丽钱物,于杭州雕造夹注《华严经》,费用浩汗,印板既成,公然于海舶载去交纳,却受本国厚赏,官私无一人知觉者。
臣谓此风岂可滋长,若驯致其弊,敌国奸细,何所不至。
兼今来引致高丽僧人,必是徐戬本谋。
臣已枷送左司理院根勘,即当具案闻奏,乞法外重行,以戒一路奸民猾商次。
一、高丽僧寿介有状称:「临发日,国母令赍金塔祝寿」。
臣以为高丽因祭奠亡僧,遂致国母之意,茍简无礼,莫斯为甚。
若朝廷受而不报,或报之轻,则夷虏得以为词。
若受而厚报之,则是以重币答其茍简无礼之馈也。
臣已一面令管勾职员退还其状,云朝廷清严,守臣不敢专擅奏闻。
臣料此僧势不肯已,必云本国遣其来献寿,今若不奏,归国得罪不轻。
臣欲于此僧状后判云:「州司不奉朝旨,本国又无来文,难议投进。
执状归国照会」。
如此处置,只是臣一面指挥,非朝廷拒绝其献,颇似稳便。
如以为可,乞赐指挥施行。
一、高丽僧寿介赍到本国礼宾省牒云:「祭奠源阇黎,仍诸处等寻师学法」。
臣谓寿介等只是义天手下侍者,非国王亲属。
其来乃致私奠,本非国事。
待之轻重,当与义天殊绝。
欲乞只许致奠之外,其馀寻师学法出入游览之类,不许。
仍与限日,却差船送至明州,令搭附因便海舶归国,更不差人船津送。
如有买卖,许量办归装,不得广作商贩。
右,谨件如前。
若如此处置,使无厚利,以绝其来意,上免朝廷帑廪无益之费,下免淮、浙、京东公私靡弊之患。
不胜区区。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