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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谢放罪表 其一 1089年8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六四、《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三、《皇朝文鉴》卷六八、《文编》卷九、《文章辨体汇选》卷一三七、《唐宋元名表》卷上之二、乾隆《浙江通志》卷二五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轼言:臣近以法外刺配本州百姓颜章、颜益二人,上章待罪,奉圣旨特放罪者。
职在承宣,当遵三尺之约束
事关利害,辄从一切之便宜。
曲荷天恩,不从吏议。
臣轼诚惶诚恐,顿首顿首。
伏念臣早缘刚拙,屡致忧虞。
用之朝廷,则逆耳之奏形于言;
施之郡县,则疾恶之心见于政。
虽知难每以为戒,而临事不能自回。
茍非日月之明,肝胆必照,则臣岂惟获罪于今日,久已见倾于众言。
恭惟皇帝陛下,睿哲生知,清明旁达。
委任群下,退托于不能;
爱养成材,惟恐其有过。
知臣欲去一方之积弊,须除二猾以示民。
特屈宪章,以全器使。
臣敢不省循过咎,祗服简书。
眷此善良,自不犯于汉法;
时有贷舍,用益广于尧仁。
臣无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