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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釐正文德正衙之制奏元丰四年 北宋 · 满中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宋会要辑稿》仪制四之七(第二册第一九○二页)、《国朝诸臣奏议》卷九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宋史》卷一一六《礼志》一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续通典》卷七一、《宋史翼》卷五
伏见本台见行仪制内,两省官文武百官,日赴文德殿东西相向对立,宰臣一员押班,闻传不坐,则再拜而退,谓之常朝
遇休假并三日已上,应内殿起居官毕集,谓之横行
宰臣亲王已下,应见谢辞者,皆赴文德殿,谓之过正衙。
然在京釐务之官,例以别敕免参,宰臣押班,近年已罢。
而武班诸卫,本朝又不常置。
故今之赴常朝者,独御史台官与蕃官待次阶官而已。
其武班既无本品,因令使臣十员假摄以实之。
臣尝终始考求,盖以循乎唐制而失之者也。
按唐制,京司文武职事官,省朔参望参,有五日参。
唯职事官五品并供奉官八品已上,及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则每旦参。
盖职弥亲者,参弥数也。
今垂拱内殿,宰臣已下既已每日参矣,而文德常朝,仍复不废,又使待次摄班之人数十员,以应文武百官、而冒常参之名,舛谬倒置,莫此为甚。
至于横行参假,与夫见谢辞官,先过正衙,虽沿唐之故事,然必俟天子御殿之日行之可也。
自唐室衰,宣政视朝之礼废,应谢辞者,始与常参之官同至正衙叙班,以应故事。
五代沿袭,不复改正。
遇入閤日,则正衙先拜,而后唤仗。
五日内殿起居,则见谢辞官先退而后入。
因陋习谬,转相传承,失之益远,持之益固,是以历数百年而未有以正其非也。
窃考周官天子三朝,内外异位,燕治异仪。
宰夫掌治朝之法,而司士正其位;
司寇掌外朝之政,而朝士建其法。
至于燕朝,则正位掌傧相者,太仆而已。
朝仪详略之辨,可槩见于此矣。
唐因隋制,大朝会御承天门为外朝,朔望御太极殿为中朝,日朝事于两仪殿为内朝,而大明宫制。
亦以含元、宣政紫宸三殿,以当三朝之位,而有正衙上閤之称。
虽于古制未必尽合,而内外有序,隆杀有辨,良有取焉。
伏观陛下稽经考古,更定官制,损益革因,发自圣学,一代之典,于斯为盛。
而文德正衙之制,尚存常朝之虚名,袭横行之谬例。
有司失于申请,未能釐正,诚恐不足以称明诏,示来世。
欲望特降指挥,先次罢去。
若夫因今殿庭以分内外之朝,随今官品高下,以为进见疏数之节,并其馀应干废置事件,即俟依近降朝旨,本台与閤门别具事目进呈。
取旨裁定。
按:《文昌杂录》卷三,丛书集成初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