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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奉郎权发遣秀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轻车都尉借紫沈公墓志铭 北宋 · 王安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王魏公集》卷八
公讳季长字道原
曾祖承谅,赠光禄卿
祖玉,屯田郎中
父播,赠中大夫
母元氏,封吴兴郡太君
其先湖州武康人也,再世家于杭州钱塘,不知其所以徙。
至公皇祖守真州,卒于官,遂家焉,今为真州扬子人也。
公五岁丧父,祖母春秋高,无他子,尊夫人有高节大志,自力以养其姑,而退保诸子。
公性至孝,哀愤感泣,已如成人。
少长,即自奋励,闭门读书,家人有终岁不见其面者。
年十七举进士,荐于乡,辞章典丽已可观。
居数年,乃专取群经,深探而力索之,至忘寝食寒暑,遂又以经术称,学者归之。
转运使上其行义,朝廷赐以粟帛。
进士甲科,补越州司法参军
丁母夫人忧,服除,为南京国子监教授
南京学废久矣,国人多不知学,学者多不知经,公取群经为诸生讲解诲诱之甚力。
方朝廷以经术取士,士之从学于公者通经为最先,故礼部岁所贡士多公弟子,其后亦复稍稍为时显用。
岁满,改莱州掖县
未行,天子召见问劳,命进所著书,因谓公曰:「朝廷方新学校,朕将用卿典教,姑为朕悉心焉」。
国子监直讲,公出入学舍,与诸生论经,归则谢客,未尝请谒权势。
岁满,迁大理寺丞权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权判尚书礼部。
进讲发明,皆治乱之要。
上命录其说以进,赐五品服,与考开封府进士
既罢入见,上留公从容问曰:「论不以智治国,谁为此者」?
公曰:「李定所为」。
上曰:「闻意讥朕」。
公曰:「事陛下有年,当知其为人邪正。
顷者,御史言定乃人伦所弃,陛下力排群议,而始得为人如初,继又擢用不次。
陛下之德及,虽怀利尚当知恩,臣以此敢谓无讥陛下意。
《诗序》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书》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
陛下自视,岂任智者?
不知何自慊疑,乃信此为讥也」?
上曰:「卿言甚善,朕今已释然矣。
卿长者,乃喜为人辩谤」。
公曰:「臣非为人辩谤,乃为陛下辩谮耳」。
后转宝文阁待制常秩与公不阿,且有大用意。
已而除天章阁侍讲集贤校理管勾国子监公事,假太常少卿,为大辽国接伴使,同修起居注
上特留公曰:「卿独立少与,朕所自知。
每恨用卿为晚,行且用卿矣」。
间语及前代君臣,因曰:「汉武帝学神仙不死之术,卿原其意否?
此乃贪生以固位耳,故其晚年举措谬戾,祸贻骨肉,几覆宗社。
且人主固位,其祸犹尔,则为人臣而固位者,其患亦何所不至?
故朕每患天下之士能轻爵禄者少」。
公曰:「士而轻爵禄,为士言之则可,为国言之则非福也。
人主有尊德乐道之志,士皆以不得爵禄为耻,宁有轻爵禄者哉?
至于言违谏怫,士有去志,故以爵禄为轻」。
上曰:「诚如卿言」。
异日又留公,因问人物邪正,公曰:「臣介愚,与世少偶,人之邪正多所不知」。
既退,或谓公曰:「事君有犯无隐,此得无近隐乎」?
公曰:「自先王泽竭,善恶既无定论,士之好恶又不以公,吾岂可循好恶不公之士,取善恶无定之语,遂必人之邪正哉」!
直舍人院权同知元丰二年贡举,迁太常丞
太学生有犯学制者,自虞屏弃,乃投匦上书,讼讲官受赇。
天子下其书,俾公议所以处,又下其书开封府,置狱推究,无实状,乃移其狱御史府
御史取赦前及状外事上言,乞一切推治,议遂及公,百计以诬,卒莫能得。
乃坐公不实,而诬谓翰林学士许将尝委监丞王悆请于公,乞为外舍陈雄升舍。
学制,岁终取诸生试文累上簿者名闻中书中书考察升舍。
初未尝升舍也,才一上簿尔。
有司议法,雄文非优,是为曲法,坐夺两官免。
天下籍籍,皆谓为冤,而公无一语自及。
六年,官制行,复通直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淮南踰二年,营职不怠,士人谓公能安于义命。
数以政事与在势者忤,而独为民所爱誉,愈久而不忘。
八年,迁奉议郎
今天子即位,恩迁承议郎,又迁朝奉郎权发遣南康军
为政简便不扰,御史上言:「沈某久以清脩,有重望于时,名在谪籍,人皆知其冤,乞以元坐付有司议除其罪」。
下其奏,御史因取太学诸坐罪者条奏,乞除其辜有差。
于是同时之人尽获昭雪,而士皆意公必且复用。
居两月,被召至阙,除少府少监,改权发遣秀州事。
卒于官舍,实元祐二年十月十二日也,享年六十有一。
公和厚静默,出于天性,或有问焉,不茍誉以蕲合。
熙宁元丰间,神宗自知公,稍显用矣。
忌者毁公异时论以获进,于是众人相与排公而绌之。
以至于今,复得召见,众议谓公当且留朝廷,而谏者又指公为前政之朋附,用古害今,遂斥于外。
然则公之自守而不遇,可知矣。
公视穷达祸福,皆无足以动其心者,行止进退,取舍辞受,必求中理,未尝近名,接人御物泛然若无所不可。
至立朝莅事,则所与必义,不为势屈。
其于亲党交游,内无间言,外无疑行。
好急人之难,有以穷归者,虽甚贫,必多方以赒之。
晚喜佛书,所阅数千卷,纂录其要百馀万言,然未尝为人道也。
文集十五卷、《诗传》二十卷、《论语解》十卷,《对问》五卷。
娶王氏,德安县
有贤行,不茹荤十年,后公百六十日无疾而终。
子三人:铢,和州防禦推官文学行义皆有可称;
锡,读书举进士
鏻亦孝谨,皆假承务郎
女四人,婿朝奉郎通判宿州事章仲山奉议郎钱青箱,陈州观察推官熊侔,承务郎刘旦
孙一人耕郎,孙女一人。
元祐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真州北山之原。
公之配,予同产姊也,尤审公行治。
铭曰:
敏识洽闻,居仁蹈义。
在幼有闻,踰壮而仕。
恭信直方,强恕恺悌。
愈绌愈荣,学则为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