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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上下篇义 北宋 · 程颐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六、《周易程氏传》卷首、《河南程氏文集》遗文
《乾》、《坤》,天地之道,阴阳之本,故为上篇之首;
《坎》、《离》,阴阳之成质,故为上篇之终。
《咸》、《恒》,夫妇之道,生育之本,故为下篇之首;
《未济》,《坎》、《离》之合,《既济》,《坎》、《离》之交,合而交则生物,阴阳之成功也,故为下篇之终。
二篇之卦既分,而后推其义以为之次,《序卦》是也。
卦之分则以阴阳,阳盛者居上,阴盛者居下。
所谓盛者,或以卦,或以爻。
卦与爻取义有不同。
如《剥》:以卦言,则阴长阳剥也;
以爻言,则阳极于上,又一阳为众阴主也。
如《大壮》:以卦言,则阳长而壮;
以爻言,则阴盛于上,用各于其所,不相害也。
《乾》,父也,莫亢焉;
《坤》,母也,非《乾》无与为敌也。
故卦有《乾》者居上篇,有《坤》者居下篇。
而《复》阳生,《临》阳长,《观》阳盛,《剥》阳极,则虽有《坤》而居上;
《姤》阴生,《遁》阴长,《大壮》阴盛,《夬》阴极,则虽有《乾》而居下。
其馀有《乾》者皆在上篇,《泰》、《否》、《需》、《讼》、《小畜》《、履》、《同人》、《大有》、《无妄》、《大畜》也。
有《坤》而在上篇,皆一阳之卦也。
卦五阴而一阳,则一阳为之主,故一阳之卦皆在上篇,《师》、《谦》、《豫》《、比》、《复》、《剥》也。
其馀有《坤》者皆在下篇,《晋》、《明夷》、《萃》、《升》也。
卦一阴五阳者,皆有《乾》也,又阳众而盛也,虽众阳说于一阴,说之而已,非如一阳为众阴主也。
王弼云「一阴为之主」,非也。
故一阴之卦皆在上篇,《小畜》、《履》、《同人》、《大有》也。
卦二阳者,有《坤》则居下篇;
《小过》虽无《坤》,阴过之卦也,亦在下篇。
其馀二阳之卦,皆一阳生于下而达于上,又二体皆阳,阳之盛也,皆在上篇,《屯》、《蒙》、《颐》、《习坎》也。
阳生于下,谓《震》、《坎》在下。
《震》,生于下也。
《坎》,始于中也。
达于上,谓一阳至上,或得正位也。
生于下而上达,阳之畅盛也。
阳生于下而不达于上,又阴众而阳寡,复失正位,阳之弱也,《震》也,《解》也。
上有阳而下无阳,无本也,《艮》也,《蹇》也。
《震》、《坎》、《艮》,以卦言则阳也,以爻言则皆始变,微也。
而《震》之上《艮》之下无阳,《坎》则阳陷,皆非盛也。
唯《习坎》则阳上达矣,故为盛卦。
二阴者,有《乾》则阳盛可知,《需》、《讼》、《大畜》、《无妄》也;
无《乾》而为盛者,《大过》也,《离》也。
《大过》阳盛于中,上下之阴弱矣。
阳居上下,则纲纪于阴,《颐》是也。
阴居上下,不能主制于阳而反弱也;
必上下各二阴,中唯两阳,然后为胜,《小过》是也。
《大过》、《小过》之名可见也。
《离》则二体上下皆阳,阴实丽焉,阳之盛也。
其馀二阴之卦,二体俱阴,阴盛也,皆在下篇,《家人》、《睽》、《革》、《鼎》、《巽》、《兑》、《中孚》也。
卦三阴三阳者敌也,则以义为胜。
阴阳尊卑之义,男女长少之序,天地之大经也。
阳少于阴而居上,则为胜。
《蛊》,少阳居长阴上;
《贲》,少男在中女上,皆阳盛也。
《坎》虽阳卦,而阳为阴所陷,弱也,又与阴卦重,阴盛也。
故阴阳敌而有《坎》者,皆在下篇,《困》、《井》、《涣》《、节》、《既济》、《未济》也。
或曰:一体有《坎》,尚为阳陷,二体皆《坎》,反为阳盛,何也?
曰:一体有《坎》,阳为阴所陷,又重于阴也;
二体皆《坎》,阳生于下而达于上,又二体皆阳,可谓盛矣。
男在女上,乃理之常,未为盛也。
若失正位而阴反居尊,则弱也。
故《恒》、《损》、《归妹》、《丰》皆在下篇。
女在男上,阴之胜也。
凡女居上者,皆在下篇,《咸》、《益》、《渐》、《旅》、《困》、《涣》、《未济》也。
唯《随》与《噬嗑》,则男下女,非女胜男也。
故《随》之《彖》曰:「刚来而下柔」。
《噬嗑》彖曰:「柔得中而上行」。
长阳非少阴可敌,以长男下中少女,故为下之。
若长少敌,势力侔,则阴在上为陵,阳在下为弱,《咸》、《益》之类是也。
《咸》亦有下女之象,非以长下少也,乃二少相感以相与,所以致陵也,故有利贞之诫。
《困》虽女少于男,乃阳陷而为阴掩,无相下之义也。
《小过》,二阳居四阴之中,则为阴盛;
《中孚》,二阴居四阳之中,而不为阳盛,何也?
曰:阳体实,《中孚》中虚也。
然则《颐》中四阴不为虚乎?
曰:《颐》二体皆阳卦,而本末皆阳,盛之至也。
《中孚》二体皆阴卦,上下各二阳,不成本末之象,以其中虚,故为《中孚》,阴盛可知矣。
按:此篇及《易序》原载于《易传》卷首,单独成文。本书视作单篇论文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