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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示奏草书1080年 北宋 · 程颐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九、《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八、《皇朝文鉴》卷一一九、《二程子抄释》卷九、《程子年谱》卷九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
辱示奏藁,足以见仁人君子爱民之心深切如此。
钦服!
钦服!
子弟当勉公以速且坚,何可已也?
然于愚意有未安者,敢布左右。
观公之意,专以畏乱为主。
欲公以爱民为先,力言百姓饥且死,丐朝廷哀怜,因惧将为寇乱可也。
不惟告君之体当如是,事势亦宜尔。
公方求财以活人,祈之以仁爱,则当轻财而重民;
惧之以利害,则将恃财以自保。
古之时得丘民则得天下,财散则人聚。
后世茍私利于目前,以兵制民,以财聚众。
聚财者能守,保民者为迂。
秦、汉而下,莫不然也。
窃虑庙堂诸贤,未能免此。
惟当以诚意感动,觊其有不忍之心而已。
浅见无取,惟公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