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李寺丞墓志铭熙宁七年二月1074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六、《河南程氏文集》卷四、《皇朝文鉴》卷一四四、乾隆《曹州府志》卷二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予友李君仲通讳敏之,世居北燕高祖避乱南徙,今为濮人。
丞相文定公迪,乃其世父也。
曾祖令珣,祖护,皆以丞相故赠太师尚书
令考逊,用子贵,赠吏部尚书
仲通生而有贤资,端厚仁恕,见于孩提之时。
举动齐整,不妄言笑,燕居终日,泊然而无惰容,望之者皆知其君子人矣。
与人言,无隐情,惟闻人之过则未尝复出于口。
安靖寡欲,居贫守约,裕如也。
好古力学,博观群书,尤精于《春秋》、《诗》、《易》。
其后所得,殊为高深。
方勇厉自进,不幸短命,惜夫未见其止也!
死之年才三十矣。
仲通之德,盖完于天成,孝友之性,尤为绝异。
侍太夫人疾,衣不解带者累月,及居丧,哀毁过甚
中外数百口,上爱下信,人无閒言。
群从聚居,臧获使令者众,虽驭之过严,不能使之无犯。
惟偶为仲通所责,则其人必惭怅累日,痛自饬励。
仲通之亡,濮之人无贤不肖,皆失声痛惜,或为陨涕。
非至诚及物,其能有是乎?
仲通外甚和易,遇物如恐伤之,虽家人未始见其喜怒。
及其出辞气,当事为,则庄厉果断,不可以非义回屈。
始用荫补郊社斋郎,调虔州瑞金县主簿
会剧贼戴小八攻害数邑,朝廷患之,命御史督视
仲通乏,与其令谋曰:「刘右鹘、石门罗姓者,皆健贼,诏捕之累年矣。
小八不能连二盗以自张,吾知其无能为也
当说使自效,则贼为不足破矣」。
乃遣人谕二盗。
皆曰:「我服李君仁信久矣,愿为之死。
然召我亦有以为信乎」?
仲通即以其符诰与之,且约曰:「某日当以甲二百来见我于邑中」。
众皆恐惧,仲通曰:「彼欲为恶,虽不召将至。
且吾信于邑人,彼亦吾人也,何惮乎」?
乃将二盗,与之周旋,卒得其死力,遂斩小八,尽平其党。
朝廷嘉之,迁卫尉寺丞,仍升一任。
御史用间者言,将诛刘、罗二党。
仲通以为失信不义,抗论甚力,久始见从。
仲通又自言于朝,请因其立功,縻以冗职,可绝后患。
书奏不报。
其罗姓者,果复为害。
仲通江宁上元,有古循吏之风。
邑之旧田税不均,贫弱受其弊,仲通为法以平之。
豪猾恶其害己,共为谤语,借势于上官以摇其事。
人皆为仲通危,仲通坚处不变,未满岁而所均者万七千室。
事业虽百未一施,概是二节,则高明之见,刚勇之气,发于事者,亦可知已。
呜呼!
人非有古今之殊,特患夫忽近而慕远耳。
如吾仲通之材之美,古独可以多乎哉?
向若天假之年,成就其所学,自当无愧于古人,况使得与古之人并,而亲炙于圣人之时乎?
则吾知其果不后曾、闵之列矣。
仲通治平三年五月终于家,熙宁七年二月庚寅葬于濮州鄄城县遗直乡之先茔。
夫人王氏祔焉。
夫人,太子中舍杲之女,贤慧靖淑,雅有法度。
及寡居,益自晦重,素衣一食以终身焉,盖后仲通六年而亡。
仲通尝生二女,皆夭,卒无子,以兄之子孝和为嗣。
仲通平生相知之深者莫如予,故将葬,其家以志文来属,其可辞乎?
铭曰:
二气交运兮,五行顺施。
刚柔杂揉兮,美恶不齐。
禀生之类兮,偏驳其宜。
有钟粹美兮,会元之期。
圣虽可学兮,所贵者资。
便儇皎厉兮,去道远而。
展矣仲通兮,赋材特奇。
进复甚勇兮,其造可知。
德何完兮命何亏?
秀而不实圣所悲。
孰能使我无愧辞,后欲有考观铭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