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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一 元祐八年五月 北宋 · 黄庆基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四、《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三
法者天下之平也,虽天子之尊,不敢以喜怒而轻重,况于人臣乎?
为人臣者茍欲废法,以私恣喜怒,则上窃国柄,下贻民患,其祸非小也。
礼部尚书苏轼,天资凶险,不顾义理,言伪而辨,行僻而坚,故名足以惑众,智足以饰非,所谓小人之雄,而君子之贼者也。
陛下擢之于罪废之中,寘之于侍从之列,出守大藩,固宜奉法循理,而乃专以喜怒之私,轻废朝廷之制。
昨知颍州日,违法令都厅置簿拘收赏钱,不依条例,妄行费用。
及失入丁真配罪,见系京西路提刑司按发,取勘干系官吏。
已移扬州,又入为兵部尚书矣,乃敢蓦越申陈,致朝廷徇其所请,将监司按发公事,指挥不得取勘,致令迁延该赦。
之意,特欲姑息小人,盖庇旧吏,以沮坏法令而已。
前知杭州日,有百姓颜益、颜章,以受纳官不肯领绢,率众人论诉,非有大过也,不遵法令,判令刺配。
虽尝自劾,蒙朝廷放罪,而之所喜,虽监司按发公事,乃妄陈横议,令不得取勘;
之所怒,虽所犯止于杖罪,乃判令刺配,此何道也!
《书》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
臣有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盖言威福之柄,惟人君可以专之也。
为人臣,乃欲恣喜怒而出入人罪,原其不遵法令之意,盖有轻蔑朝廷之心,其不忠之罪大矣!
自进用以来,援引党与,分布权要,附丽者力与荐扬,违迕者公行排斥。
昨荐王巩,既除宗正寺丞,又通判扬州,竟以不持行检败。
近者荐林豫,自东排岸,不问资序,遂差知通利军
前者除张耒著作郎,近者除晁补之著作佐郎,皆力为援引,遂至于此。
至如秦观,亦之门人也,素号獧薄。
昨除秘书省正字,既用言者罢矣,犹不失为校对黄本书籍。
是以奔竞之士趋走其门者如市,惟知有,而不知有朝廷也。
为人臣而招权植党至于如此,其患岂小哉!
近者高丽人使乞赐书籍,此乃祖宗朝故事,且屡尝赐书与之矣,乃拒违诏旨,极言不可。
都省批送礼部令吏人上簿,固非重责也,乃盖庇吏人,力陈强辨,期必胜而后止。
都省总领六曹,自有上下之分,岂有论事不当,尚敢力争?
原其凌轹都省之意,乃有轻视朝廷之心,其不忠之罪又可见矣。
在先朝,恣为歌诗,谤讪朝政,有司推治,实迹具存,众皆以为罪在必死,独先帝怜之,止从轻典,送黄州安置
先帝之于可谓有再造之恩矣,虽天地父母无以过之。
不能感戴厚恩,而乃内怀怨望。
二圣、陛下临御之初,以中书舍人因行制诰,公然指斥先帝时事,略无忌惮,传播四方。
士大夫读之,有识者为之痛心,有志者为之扼腕。
之意,特欲刺讥先帝,以摅平昔之愤尔。
李之纯河北都转运使诰曰:「乃者役钱贷息之敝,民兵马政之劳,萃于北方」。
又云:「河溢为灾,老幼奔走,流离道路,十年于此矣。
呜乎,其孰能为朕劳来安集,使复其旧乎」!
宣王厉王之后,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而能劳来安集之,故见于《鸿雁》之诗。
先帝时,北方安得有「老幼奔走、流离道路」之事?
谓缘役钱贷息、民兵马政以致天灾,必待陛下然后能遣使以劳来安集,是以先帝方何代乎?
乃以厉王之乱相拟也!
苏颂刑部尚书诰云:「乃者法病于烦,官失其守,盗贼多有,狱市纷然」。
夫先帝明慎用刑,哀矜庶狱,始复大理寺刑部详定,及三省点检狱案之制,安得「法病于烦,官失其守」遂至于「盗贼多有,狱市纷然」,惟汉武帝时暴征远戍,于是盗贼竞起,至遣直指之使以督捕之,此乃可谓纷扰,先帝时何尝闻有此也?
为此言,是以先帝方何代乎?
乃以武帝之暴相拟也!
刘谊韶州诰云:「尔昔为使者,亲见民病,尽言而不讳,阨穷而不悯。
安知有今日之报乎」!
刘谊得罪于先帝,自以职在奉行法度,有所不至,当公论之,而乃张皇上书,用此罢江西提举,安得为「尽言」乎?
至于「安知有今日之报」,此语尤不忍闻。
陛下奉承宗庙,当有以显扬先帝之鸿业休德,岂欲报先帝得罪之人乎?
唐义问河北转运使诰云:「朕修赋役之法,黜聚歛之吏,去薄从忠,务以养民」。
夫先帝立法,岂不欲养民邪?
先帝用人,岂不欲去刻薄而从忠厚邪?
今以为「务以养民」,是指先帝之不能养民也;
今以为「黜聚歛之吏」,是指先帝用聚歛之吏也。
行贬吕惠卿诰云:「茍有蠹国以害民,率皆攘臂而称首」。
夫先帝立法,乃欲与天下同利,岂有先帝之圣神英睿,冠绝百王如此,而乃肯从蠹国害民之谋乎?
所行制诰皆在舍人院,愿陛下试取而观之。
盖有声述不尽者,臣请以常人论之。
对人之子,詈人之父,犹且义不胜诛,况职代王言,而实诋先帝,按之以法,当如何哉?
陛下奉承先帝之宗庙,岁时荐享,未尝不怀怵惕霜露之感;
今乃使讥刺先帝之人列于侍从,寘在朝廷,臣恐先帝之威灵在天,亦当垂愤怒也。
使当今日,得保首领,已为幸矣,今乃骤迁之,亟用之,唯恐不及,臣恐天下之人亦有以议陛下也。
杨恽以「田彼南山,芜秽不治」之语讥刺汉朝宣帝尚戮于市。
窃以讥刺朝廷,其罪小,至于讥刺宗庙,则其恶不可容矣。
陛下以为有大功而不敢治,则自擢用以来,未闻有毫发之功也。
为有厚德而不可贬,则之行己,贪污积恶,靡所不有。
至如结托常州宜兴知县李去盈,强买姓曹人抵当田产,致其人上下论诉,进状者凡八年,方与断还。
其秽恶之迹则未敢上渎圣聪,不可谓有德者也。
进用,人望其改过自新,而乃恣为喜怒,自擅威福,援引朋党,紊乱纪纲,公行制诰,指斥先朝,原其不敬宗之意,乃有轻视陛下之心。
然而累年于兹,人不敢言者,以辙身为执政,朋党亲戚布在要路,权势熏灼内外,能立致人于祸患,故畏惮而不敢言尔。
臣虽至愚,非不知言发则祸至,然而义激于中,不能自止,故力为陛下言之。
望赐英断,上以释先帝之谤议,次以正今日之典刑。
仍令中书省削去所行诰辞言涉刺讥者,以示人臣大不恭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