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孝廉母胡氏墓志铭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四、《长兴集》卷二六
楚之君子蔡祥有母之丧,哭于郊,三年而后入。既除,以其自为石书志于墓者,墨以来乞铭于钱唐沈某,曰:「诸孤不获事母,不敢以莫之志也。惟祸灾之不期,惧不能丧以陨弃其虞事,不得走梁走越而谋之。今则幸能身造以请。母之行暴于是矣,惟所取而与之铭」。致其墨以哭。某与蔡君游,不可以铭之辞。出吊且诔曰:夫人姓胡氏,楚人。父宿,有乡里行,称为长者。夫人年十有六而归其君子,讳某,官卒某郡某官。夫人为家而夫不忧。有姑则继也,及蔡氏之叔母,皆刻严难为下,惟夫人觞之曰乐,衣之曰吉。蔡氏女子子,夫人为其继母,抚之均一,嫁之则甚贿。曰:「我非为嫌也,不使其有憾以伤为子之行,则吾爱之而已」。其稚娣与其良皆卒,娶妾众,不能保其孤。夫人收之,有恩,御其下无所假借,不避怨仇者,以诸子。诸子依夫人,卒皆能世,而未尝以言也。既孀,乃委事其妇。好佛言,弃其生平所乐而学之,至能忘喜愠,视生事泊如,卧而不梦者十有七年以卒,治平四年十一月丙戌也。享年六十有一。其孤曰初、祥、𥜃、祹。初已仕,为许州长葛主簿。女子嫁三诏、廉同、徐赓。廉同进士释褐而死。一女子未嫁。孙男子十,女子八,曾孙男女七。其始终如是,是之为铭。铭曰:
生以其养,死以其葬。以礼始卒,孰为无相。子啐于左,孙彻于右。岁时不衍,是谓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