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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对言三事状元祐六年八月 北宋 · 范百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七七、七九、《文献通考》卷七八、《宋史》卷一○○《礼志》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二七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二
一、臣伏惟二圣临御以来,朝廷清明,海内乂安,边隅弭兵革之灾,田里无狗吠之警,耋老倪稚,咸乐其生,德之休明,古治何远?
原其所以,诚由举措施设率循祖宗典故而然。
人无智愚莫不共知此说,丰功美实,何可殚陈?
独有视学之行,缺而未举。
臣伏见太祖皇帝建隆元年正月、是岁二月、四年四月太宗皇帝端拱元年八月淳化五年十一月真宗皇帝咸平二年七月,皆幸国子监
仁宗皇帝天圣二年八月己卯国子监,谒文宣王,召从臣升讲堂,令直讲马龟符说《论语》一篇,赐龟符三品服。
恭惟祖宗隆儒师古、躬化天下之意如此。
今陛下天纵将圣,日进于道,光明缉熙,体合自然,圣学之积,可谓勤矣。
然方领矩步之士挟书观光者,四方万里,竭蹶而来,游于京师,分处庠序,未尝一闻銮舆之音,而望属车之尘。
意者陛下专事讲筵,游心经史,而祖宗以来至天圣故事犹有未遑暇及者乎?
臣愚欲望陛下特诏有司检举祖视学故事,以待万机之暇而赐临观焉。
令耆儒博士横经进说,以示天下文明之化,岂不盛哉?
伏惟圣慈留察,恕其狂僭,天下幸甚。
二、臣闻太祖皇帝建隆三年诏:自今每五日内殿起居,翰林学士及文班常参官转对,并须指陈时政得失,朝廷急务,刑狱冤滥,百姓疾苦,咸采访以闻。
事有要切者,许非时诣阙上章,不得须候次对。
既又命尚书省集官议其可行者则行之,为民求治之心可谓至矣。
真宗皇帝诏有司录转对章疏一本留中,听言择善之意可谓勤矣。
祖宗之于转对,其勤且至也如此。
今一岁之中视朝有数,臣僚当转对者每次二员,凡不过十馀人,借使人悉知而言,言皆见用,亦不过十数事耳。
臣窃惟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固常有太祖为民求治之心,真宗听言择善之志,然于此事今昔有异,心迹未侔,补阙拾遗,必在旁通于众志,博览兼听,未能全美于前闻。
臣虽甚愚,窃惜言路之未广,而惜人情之恬默,茍有所未闻,积为蔽塞。
伏愿陛下法尧之询于众,蹈舜之取诸人,使四目尽明,庶言必达,则时政之得失可以周知,朝廷之急务能无小补,刑狱冤滥,百姓疾苦,必无壅于上闻,而有裨于圣德矣。
孔子曰:「四方有败,必先知之,斯可谓民之父母」。
茍不周咨于人言,则何以臻兹?
伏望宸慈诏执事审议转对之制,率由太祖真宗之旧章,则天下幸甚。
三、臣伏以每岁四立及中央迎气于四郊,祀五帝,配以五神,国之大祀也。
古者天子皆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虔恭从事,而导四时之和气焉。
《周官》大宗伯之职曰:「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
此天子以亲之,而大宗伯摄行其事之明文也。
二汉以来,公卿迎气四郊,见于史册。
后世去古寖远,銮舆一出,兵卫扈从,经费从之,诚不可以数也。
然而因仍故事,至于今兹,人情狃于茍安,礼意怠于沿袭,颓弊日积,玩为空文。
每四立、季夏,名曰大祀,比之中祀,其实不及。
吏部所差三献皆常参官,其馀执事以至赞相之人,皆班卑品下,不得视中祀行事者之例。
七月辛未立秋,西郊祀白帝,与同日西方岳镇海渎之祭是也。
臣窃得之道听,以为岳渎八牢,而西郊止于四牢,膰胙差殊。
审其如是,而望诚忱感通,帝神歆止,不亦异乎?
乞下礼部与太常寺官讲议,当改而新之。
凡曰大祀,宜以公卿摄事,馀皆重其所使,而必致其敬与礼焉,庶或飨之,以导致四时和气。
《诗》曰「昭事上帝」,又曰「恭敬明神」;
《书》之称曰「恤祀」,又曰「毖祀」,其戒曰「谓祭无益」,又曰「渎于祭祀」。
盖神必敬尊而不可慢,祀宜谨恤而不可渎也。
伏惟圣慈丁宁训饬而釐正,则国之祀典于是乎严矣。
臣蒙国厚恩,待罪内史京师浩穰,日恐不逮,以烦吏议,比来侍从献替之职荒落不修,诚惧亡以报称万一。
今视朝转对概循故事,臣之愚忠,尚冀有益毫发,不敢空为文饰,以应仪范而已。
今所谏三事,皆祖宗典故、先王陈迹,幸太学可以美文明之化,采众言可以知天下之事,严大祀可以臻上神之祐,而致四时之和。
惟是刍荛,不以贱废,庶几尘路,或有补云。
〔贴黄〕《礼记·文王世子》曰:「天子视学大昕鼓徵,所以警众也。
众至,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
有司卒事,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