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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制富贵论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八、《净德集》卷一七
天之生斯人而谓之灵于万物者,盖以有五性之动,七情之役,利欲之端潜伏于中,而莫知其已也。
然则何以称其欲、保其生而全其性命哉?
有圣人者出,深思远虑而为之计,有所以养之,而又有所以节之,使之得其养,则足而不屈;
使之得其节,则群而不乱。
统而言之谓之礼,散而言之谓之分。
贵者安于上,贱者适于下,尊者务于隆,卑者从于杀,而不敢以毫釐秒忽之私汩于其间。
自天下国家之大,至于闾巷闺门之微,持而守之,履而用之,晏然日以大治而不知所以然者,皆圣人之功也。
《坊记》曰:「圣人之制富贵也,使贫不至于约,富不足以骄,贵不慊于上」。
三复斯言,其知礼之本然乎!
夫人之情,贫则患于约,而争夺之虑起,吾有以给之;
富则失于骄,而奢侈之患生,吾有以止之;
贵则犹慊于上,而以为不足,吾有以充之。
使之各适其分,而中于礼,又谁憾焉?
以三代之制言之,则周为最详。
周之制,天子之田千里,而诸侯之封有百里者,庶民之家,止于百亩,则免于饥寒之患。
天子之居九里,而诸侯之城五雉,庶人之受田者,庐舍二亩有半,而无风雨之虞。
天子之服以日月山龙为饰,而卑者至于无旒之冕,一章之服。
天子之食十有二鼎,而贱者五十而后食肉。
此岂非圣人所以制之之义邪?
夫然故禄之天下而不为多,养之以抱关击析而不为寡,知其分义之当,不可以相杂也。
荀卿子著书,力言治道,至于分义之际,未尝不丁宁焉。
其说曰:「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
又曰:「分者,义之别」。
又曰:「礼者,法之大分」。
与《戴记》之说皆相表里,而深明夫圣人制礼之本意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