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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罢国子司业黄隐职任状元祐元年十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三、《净德集》卷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皇朝文鉴》卷六一、《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七、《王文公年谱》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以士之大患,在于随时俯仰而好恶不公,近则隳丧廉耻,远则败坏风俗,此礼义之罪人,治世之所不容也。
大学者,教化之渊源,所以风劝四方而示之表则,一有不令,何以诲人?
臣伏见国子司业黄隐素寡问学,薄于操行,久任言责,殊无献告,惟附会当时执政,茍安其位。
及迁庠序,则又无以训导诸生,措注语言,皆逐势利。
且经义之说,盖无古今新旧,惟贵其当。
先儒之传注,既未全是,王氏之解,亦未必尽非,善学者审择而已,何必是古非今、贱彼贵我,务求合于世哉!
安石之用事,其书立于学官,布于天下,则肤浅之士,莫不推尊信向,以为介于
及其去位而死,则遂从之而诋毁,以为无足可考。
盖未尝闻道,而烛理不明故也。
亦能诵记安石《新义》,推尊而信向之久矣。
一旦闻朝廷欲议科举,以救学者浮薄不根之弊,则讽谕其太学诸生,凡程试文字,不可复从王氏新说,或引用者,类多黜降。
何取舍之不一哉?
诸生有闻安石之死而欲设斋致奠,以伸师资之报者,辄形忿怒,将绳以率敛之法,此尤可鄙也。
夫所谓师弟子者,于礼有心丧,古人或为其师解官行服与负土成坟者,前史书以为美,后世仰以为高,此固不论其学之是非而特贵其风谊尔。
彭越以大恶夷三族,诏捕收视者,栾布勇士,敢祠而哭之,汉祖犹恕而不杀,班固亦以为能知所处,盖气节之可尚也。
安石之罪虽暴于天下,推其师弟子之分,则亦不可辄废。
诸生之设斋致奠,又非彭越栾布之比,何必忿怒而遽欲绳之以法乎!
抑可见其不知义也。
向者有司欲复声律,朝廷方下其事,集群臣而议之,乃不详本末,奉为定令,揭榜学舍,谓朝廷已复诗赋,使学者知委,传播四方,人皆疑惑。
此又见其躁妄趋时之甚也。
夫道德所出之地,长育多士,而庶几成材,乃以欺人为之贰,则何以养廉耻、厚风俗哉?
伏请早行罢黜,以示劝戒,无使邪憸之士,久累教化之职。
〔贴黄〕大率好自任,凡考校生员文字,多不与祭酒、博士共议,意欲徇私。
向者违条差补经谕不当,郑穆自举觉申礼部。
近日定王适程试,高下异论,辄有申请,上烦朝廷与夺,益见其取与不协公论,不能称职也。
御史三年,无所建明,为司业经年,职事乖失如此,已试不效,徒累名器。
伏乞量其所能,与一外官,盖教化之地,非所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