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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墓志铭元丰四年九月1081年9月 北宋 · 孙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五、《古灵集》卷二五 创作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公姓陈氏,讳襄字述古
其先光州固始人五代时王氏入,因随家焉,今为福州侯官县古灵人。
曾祖讳令图,仕闽通显。
祖讳希颖,文林郎果州司户参军
父讳象,台州黄岩县尉,累赠尚书兵部侍郎
母黄氏永嘉县太君,继母王氏集庆郡太君
庆历二年进士及第建州浦城主簿
浦城多世族,侵扰请托,以挠法败政为常,县阙令者久之。
公不为恤,辨治有能名。
台州仙居县,益务以礼法教其民,民爱乐之,莫肯犯。
皇祐三年,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孟州河阳县
司徒郑国富公为之守,一见而知之。
土人不知水种之利,公度田二百亩,为法以示人,人习行之至今。
彭州濛阳县
富公入相,荐之,召试,秘阁校理判尚书祠部
有乞寺观额度人为僧、道士者,公论不可。
编定昭文馆书籍。
常州
州滨大湖,而运渠高,水不能溉。
公为刬去堰埭,浚之,与湖通波,赖其利者二百里。
民有父母而出赘,公叱使还养,凡数十人。
召为开封府推官三司盐铁判官
上初即位,使契丹
契丹欲屈公下坐,公以礼固争,不为屈。
还,知明州,未至,召修起居注知谏院管勾国子监
有诏两制台阁议学校贡举之制,公因奏常秩等四人知经有实行,宜以礼召见,补太学官
未几罢谏院,兼侍御史知杂事
有旨知制诰阙,召试,公上言:「陛下以义使臣,臣当听命之不暇,敢怀利以事上哉」?
从之。
兼判吏部流内,赐紫衣金鱼。
言内外臣僚乞亲属官,多选人已授者,请以三月为限,从之。
时朝廷大新法度,而听者为屈。
公数上疏论列,辄留中不下。
召试知制诰,公奏辞曰:「臣有言责,不敢不言;
言未足塞责,谴其可逃!
召试,臣何敢当」?
又除直舍人院天章阁侍讲、兼修起居注,皆固辞,乞补外官。
上赐手诏曰:「近以卿知制诰,卿以言事未遂,恳不受命,且求外补。
朕素慕卿经术行己,深惜远去,特还旧职,庶几左右经席,渐磨道义,以适所愿闻。
今览来奏,尚欲固辞,岂未悉朕意欤?
还卿来章,当亟就职」。
乃复起居注判流内铨
明年知制诰、兼直学士院
诏河决河北诸郡,公当视草,以「水不润下」为言,中书改之,乞知陈州,移杭州
唐相国李泌六井通判杭州苏轼为之记。
僧方人居,而禅学久废不传,公以宗本、宗传二人为之倡,其徒至奔走天下。
应天府,未至,又移陈州
修八字沟以泄城中霖雨水潦之苦,州人便之。
召还,知通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提举进奏院
公久去朝廷,上见而劳问之甚渥。
尚书右司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明年,兼侍读知审官东院
明年提举司天监
元丰元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
明年,兼判尚书都省
是年十月慈圣光献太后山陵以公为卤簿使,公盖已病矣。
三年三月十一日,卒于京师,享年六十有四。
公在告久,上数以问大臣,及遣中贵人临视,而公已卒。
奏至,上为悯悼,赠给事中,录其子之未官者,且及其外孙焉。
朝散大夫,勋护军
公布衣居里巷,与陈烈、周希孟、郑穆游,乡人尊之,号四先生
仕宦所至,必大葺学舍,新祭器,岁时行礼其中,亲为诸生横经以讲。
及任太府,事剧体重,犹不倦以止,其乐善好学,殆天性也欤!
资禀温厚,未尝见其喜愠之色。
与人交,久而弥笃。
折节下士,所游多时闻人,郑穆、刘彝,皆其女弟之婿。
娶陆氏,封文安郡君
子男二人:绍夫,秘书省正字
中夫,将作监主簿
女五人:长适苏州录事参军傅楫,次适宣德郎方蒙,次适承奉郎孙之敏,二女未嫁。
所著文集二十五卷。
元丰四年九月葬于常州宜兴永定乡蒋山之原,铭曰:
有严陈公,不降色辞。
躬厉以正,去尝见思。
小邑大州,视之若一。
劝学谈经,人罔不率。
问学醇古,操行则高。
经术行己,天语之褒。
如公羁孤,又无党援。
学士殁身,维帝之眷。
行信于友,有德在人。
虽不百年,在公犹存。
毗陵宜兴公治昔者。
今葬其乡,将配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