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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说四 其一 说田 北宋 · 陈舜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三、《都官集》卷七
说曰:古之圣王在上,而下无不足之患者,非能并耕而食之也,为其田之有制也。
民不可一日而无食,田不可一日而无制。
是以圣人起,必先制田,三代牧之法是也。
计口而授之,凡人之力能胜耕者,莫不有田以耕,故民足于自养,而无贫富强弱之差也。
井田一废,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黎民穷困,逃秦而归汉。
然而汉不为之制,方轻田租,躬籍田,劭农夫,宠强力,故民莫知劝,且不胜流冗矣,由无制也。
仲舒师丹荀悦为时君言之详矣。
方今之事,不惟无制,又从而亡之者多矣。
中国承平,生齿蕃衍,宜无让于汉,而天下之田,其数才二百五十万顷,而废者又尝二十万,校之元始,才三之一。
是制既不立,寖入于兼并,不唯吾农无所耕,朝廷之赋亦从而亡矣。
景德中增田三十馀万,而岁赋反减七十馀万,此其验也。
夫天下有兼并之民,专利之公卿大夫,不耕之释老,浸衍之陂泽,而望天下之田日广,天下之税日增,不可得也。
古之兼并,兼民利也;
今之兼并,又并公税也。
其归十夫之田者,或不受三夫之税,卒以其馀称报亡徙,而诚无有一二。
由经界不明,吏缘为奸,不可制也。
古者公卿大夫专利,四百顷为甚多,张禹是也。
今之公卿大夫动以千数而不厌,由名田无法,廉耻不立,而风俗不竞,不可不制也。
今之释老,古之南亩之民也,一入游惰而无事,不唯民养之,公家又以田养之,将见民皆弃劳辱而归游惰矣,不可不制也。
古者陂泽之利皆有水官以治之,今水部徒有位号,非有常职。
廉刺守长,其名劝农,而未尝知责。
鲁有大野,晋有大陆,秦有阳陓,宋有孟诸,楚有云梦,吴越有具区,齐有海隅圃田,周有焦濩,盖有汪洋演迤,不可得而耕植者矣。
不可不知也。
呜呼,《诗》不云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田之敝如是,而不为制理之道,主者得无愧乎?
租税可均也,兼并可限也,游惰可止也,陂泽可治也。
在朝廷谨于经制,责于官人,而立法必始贵者,天下之田日辟,天下之税日起,生民之利可胜言哉!
臣愚不佞,故为《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