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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弟容季书 北宋 · 王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一五、《皇朝文鉴》卷一一七、《项氏家说》卷一○、《宋元学案补遗》卷四
朝作答书,并五积散附沈丘人去,比午方得所问。
然得此书,方知手力已到来,诸说事甚详。
冒热出入诚不易,然家居者亦岂能常占安候耶?
此古人所以欲息其倦,而竟无可息之地也。
廷参之微,欲行其私讳于长吏,诚多触忌龃龉处,所疑者数端,皆有之矣。
然己所据者礼律大意,天下以为俗,而有司以为法矣。
使长吏贤邪,安肯以此怒人?
使其不贤耶,亦安能以外法绳命官以罪也?
且不贤者茍挟其势求肆于下不止,则将迫有司故入其辜以死。
当是时,为有司者徒畏其怒而从之耶?
亦守其所司而与之争耶?
与之争,则彼蓄其怒,或中以他法,如之何?
不与之争,则狱情一反,已为故入人死罪,又如之何?
试以轻重权之,盖就他法之中,聊无憾尔。
人生乘物而游于百年,历观古今,所逢无治乱,所托无出处,祸福之来,莫不有命。
如惑者乃欲以区区之力胜之,故有邀福而福愈去,避祸而祸愈来。
盖自然之祸福,常伏于万物之间,逆理而得之,故于人谋为可憾也。
惟君子为循义而听命,故祸福之来无可憾者。
何则?
义尽于己,而命定于天也。
汝之深敏,读此可以推见其馀矣。
更借一事为汝證之。
昔春秋之世,郑最小国,摄之晋楚之彊,交责互陵,君臣逊媚,犹不能自免。
子产为相,修其为政,驰辞执礼,以当晋楚。
至于坏诸侯之馆垣,却逆女之公子于野,皆变其常度。
晋楚初忿,锐气以临之。
而其辞直礼明,卒莫能屈也。
循义听命,其子产之谓乎!
其天下礼律专于朝廷,长吏临其寮属,虽或不悦,敢遽肆其无道如春秋之晋楚哉?
晋楚不能屈小国之子产,惮其辞直尔。
人子于礼律之内,申其私讳,非辞直欤?
而顾惮长吏之能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