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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度支员外郎郭公墓志铭1054年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一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公讳维,字仲逸
少好学,有大志。
年二十五,起为泰州司理,调泰、真二州判官,以能闻。
真州之酒税,丁母忧
服除,改著作佐郎,知南丰县
俗喜讼,令始至,豪猾辄搆事入县,察令能否。
公至,即得其妄,穷而徙之,由此无敢犯法。
新都县,又以治称,既去,民思之,相与绘公像祠焉。
使者荐其材,就知雅州
王蒙正姻连明肃太后家,侵民田几至百家。
有诉者,更数狱,无敢直其事,诏公治之。
其行也,人为公惮。
公至则拔根擿节,不漏毫末,以田归民,蒙正坐除名。
既归,天子目之,赐之朱衣,得尚书屯田员外郎、知常州
至州,索宿奸数人流之,州以无事。
提点淮南刑狱,吏不治,道闻公至,往往豫以事求解,部中肃然。
度支以卒,庆历二年正月也,凡仕二十七年。
公刚毅能断,当事勇,不自恤。
繇景德、祥符之间,四海平治,宽文法待吏,而吏乃相习为遨嬉浮沉者,或按一吏,则交议群诋,以为暴刻生事。
日浸月积,而民敝于下矣。
至公始按吏,而独急于权倖。
有大臣出镇扬,不治,曲以礼事公,公奏斥,不报,既代,犹斥之,以是被按,一无憾言。
以声威闻,而所至即有惠爱。
某赏羁游过常,里中民有以亵语相骂者,其长者怒曰:「尔欲忘郭屯田邪」?
盖公在常以此治其民,时卒已九年矣,犹不忘之。
惜乎朝廷方欲显用,而公已不幸。
其出于治者,犹未足以尽其志,故不悉书,特掇其一二而存之,此足以见公之志也。
祖某,不仕。
父某,赠殿中丞
母刘氏,仙源县太君
妻张氏,南阳县
子男三人:先正,乌江县
聪正,举进士
祥正,星子主簿
女六人。
以某年月日葬公于某处,公之里也。
将葬,先正等以今司封员外郎赵諴书来乞铭,先人与公祥符八年进士起,而公子且与某游,有好也,铭不敢让。
铭曰:
翼汾阳子仪始王
德完遗粹,功盖于唐。
宜享世泽,流如海长。
原原南寓,孰嗣而昌?
公生而明,刚简自徇。
拔身贫羁,谊不辱进。
苏穷斥奸,惠立威振。
而年不长,志不时尽。
既奋既材,天奚弗憖?
刻铭在幽,来者之感(《临川先生文集》卷九五。)
镇:原脱,据龙舒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