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司封员外郎秘阁校理丁君墓志铭熙宁元年二月1067年7月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一二、《临川先生文集》卷九一、《文章正宗》续集卷八、《文编》卷六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七○八、《古文奇赏》卷二一、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五三 创作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朝奉郎尚书司封员外郎、充秘阁校理、新差通判永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上轻车都尉赐绯鱼袋晋陵丁君卒。
王某曰:「噫!
吾僚也,方吾少时,辅我以仁义者」。
乃发哭吊其孤,祭焉而许以铭。
越三月,君婿以状至,乃叙铭赴其葬。
叙曰:君讳宝臣字元珍
少与其兄宗臣皆以文行称乡里,号为「二丁」,景祐中,皆以进士起家。
君为峡州军事判官,与庐陵欧阳公游,相好也。
又为淮南节度掌书记
或诬富人以博,州将贵人也,猜而专,吏莫敢议,君独力争正其狱。
又为杭州观察判官,用举者兼州学教授
又用举者迁太子中允,知越州剡县
盖其始至,流大姓一人,而县遂治,卒除弊兴利甚众,人至今言之。
于是再迁为太常博士,移知端州
侬智高反,攻至其治所。
君出战,能有所捕斩,然卒不胜,乃与其州人皆去而避之,坐免一官,徙黄州
会恩除太常丞,监湖州酒。
又以大臣有解举者,迁博士,就差知越州诸暨县。
其治诸暨,越人滋以君为循吏也。
英宗即位,以尚书屯田员外郎,编校秘阁书籍,遂为校理同知太常礼院
君质直自守,接上下以恕。
虽贫困,未尝言利。
于朋友故旧,无所不尽。
故其不幸废退,则人莫不怜;
少进也,则皆为之喜。
居无何,御史论君尝废矣,不当复用,遂出通判永州
世皆以咎言者,谓为不宜。
夫驱未尝教之卒,临不可守之城,以战虎狼百倍之贼,议今之法,则独可守死尔,论古之道,则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
吏方操法以责士,则君之流离穷困,几至老死,尚以得罪于言者,亦其理也。
君以治平三年待阙常州,于是再迁尚书司封员外郎,以四年四月四日卒,年五十八。
有文集四十卷。
明年二月二十九日,葬于武进县怀德北乡郭庄之原。
君曾祖讳辉,祖讳谅,皆弗仕。
考讳柬之,赠尚书工部侍郎
夫人饶氏,封晋陵县君,前死。
子男隅,太庙斋郎,除、隮为进士,其季恩儿尚幼。
女嫁秘书省著作佐郎集贤校理同县胡宗愈,其季未嫁,嫁胡氏者亦又死矣。
铭曰:
文于辞为达,行于德为充。
道于古为可,命于今为穷。
呜呼已矣!
卜此新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