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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部郎中卫尉卿李公神道碑嘉祐八年六月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一一、《临川先生文集》卷八八、《文章正宗》续集卷八、《文章辨体汇选》卷六七四、乾隆《蒲州府志》卷一八、同治《新建县志》卷八○、光绪《永济县志》卷一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嘉祐八年六月某甲子,制曰:「朕初即位,大赉群臣升朝者及其父母。
具官某父具官某,率德蹈义,不躬荣禄,能教厥子,并为才臣。
赐名命,序诸卿位,所以劝天下之为人父者,岂特以慰孝子之心哉!
可特赠卫尉卿」。
翌日某甲子,中书下其书告第,又副其书赐宽等,以待墓焚。
宽等受书,焚其副墓上。
乃撰次尉官世行治始卒,来请曰:「先人赖天子庆施,赐之官三品矣,而墓碑未刻。
惟德善可以有辞于后世者,夫子实闻知」。
某曰:「然,卫尉公墓隧,宜得铭久矣」。
于是为序而铭焉。
序曰:公姓李氏,故陇西人
七世祖讳某,始迁于光山
五世祖讳某,以其郡人王,从之,始为建安人
曾祖讳某,祖讳某,皆不仕。
考讳某,尝仕江南李氏,稍显矣。
江南国除,又举进士中等,以殿中丞致仕。
有学行,名能知人,赠其父大理评事,而己亦以子贵,赠至吏部尚书
豫章,乐其湖山,曰:「吾必终于此」。
于是又始为豫章人
尚书之子,伯曰虚己,官至尚书工部侍郎,以才能闻天下。
其季则公也。
公讳某,字公济
少笃学,读书兼昼夜不息。
一以进士举,不中,即以兄荫为郊社斋郎
再选福州闽清洪州靖安县,有能名。
饶州馀干县,至则毁淫祠,取其材以为孔子,率县人之秀者兴于学。
豪宗大姓,歛手不敢犯法。
州将部使者奏乞与京官,移之剧县,不报,而坐不觉狱卒杀人以免。
当是时,侍郎方以分司就第,公曰:「吾兄老矣,我得朝夕从之游,以洒扫先人庐冢,尚何求而仕」?
遂止,不复言仕。
侍郎之卒也,天子以公试秘书省校书郎,知江州德安县事,辞不就。
后尝一至京师,大臣交口劝说,欲官之,终以其不可强也,而晏元献公为公请,乃除太子洗马致仕。
初,尚书未老,弃其官以归。
侍郎及公之退也,亦皆未老。
尚书至公,再世皆有子,而皆以严治其家如吏治。
江西士大夫慕其世德,称其家法。
盖近世士多外自藩饰为声名,而内实罕能治其家。
及老,往往顾利冒耻,不知休息。
公独父子兄弟能如此。
呜呼,其可谓贤于人也已!
公事亲孝,比遭大丧,庐墓六年然后已。
事兄与其寡姊,衣食药物,必躬亲之。
及公老矣,二子就养,如公之为子弟也。
宽尝为江、浙等路提点铸钱坑冶,又尝提点江南西路刑狱。
定亦再为洪州官,不去左右者十二年。
皆以才能,为世闻人。
以恩迁公官至尚书虞部郎中,阶至朝奉郎,勋至护军
嘉祐四年七月某甲子,卒于豫章之第室,年八十九。
夫人长寿县赵氏,先公卒八年,既葬矣。
五年某月某甲子,以公葬于夫人之墓左,曰雷冈,在新建县桃花乡新里
夫人故衢州人,某官湘之女。
湘有文行,尚书与为友,故为公娶其女。
子三人:宽、定、寔,寔守秘书省正字,早世。
于公之葬也,宽为尚书司勋员外郎,定为尚书库部员外郎
女子二人,已嫁。
孙二十有一人,曾孙十有五人,皆率公教无违者。
公既葬,而二子以恩赠公卫尉卿云。
铭曰:
李世大家,陇西其先。
于唐之季,再世光山
移遁于闽,岭海之间。
乃生尚书,节行有伟。
始来江南,考室章水
绳绳二子,隐显兼荣。
孰多后禄,其季维卿。
幼壮躬孝,唯君之践。
能不尽用,止于一县。
退以德义,釐身于家。
外内肃雍,人不疵嗟。
亦有二子,维天子使。
父曰往矣,致而臣身。
子曰归哉,以宁吾亲。
以率其妇,左右恂恂。
以官就侍,天子之仁。
既具祉福,考终大耄。
追荣于幽,乃赐卿号。
伐石西山,作为螭龟
营之墓上,勒此铭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