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兴造记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七、《临川先生文集》卷八二、《皇朝文鉴》卷七九、《舆地纪胜》卷二一、《崇古文诀》卷二○、《文章正宗》续集卷一二、《文章辨体汇选》卷五八一、康熙《广信府志》卷一○、雍正《江西通志》卷一二三、同治《上饶县志》卷二三
晋陵张公治信之明年,皇祐二年也,奸彊帖柔,隐诎发舒,既政大行,民以宁息。夏六月乙亥,大水。公徙囚于高狱,命百隶戒,不共有常诛。夜漏半,水破城,灭府寺,苞民庐居。公趋谯门,坐其下,敕吏士以桴收民,鳏孤老癃与所徙之囚,咸得不死。丙子,水降。公从宾佐按行隐度,符县调富民水之所不至者夫钱户七百八十六,收佛寺之积材一千一百三十有二。不足,则前此公所命富民出粟以赒贫民者二十三人自言曰:「食新矣,赒可以已,愿输粟直以佐材费」。七月甲午,募人城水之所入,垣郡府之缺,考监军之室,立司理之狱。营州之西北亢爽之墟,以宅屯驻之师,除其故营,以时教士刺伐坐作之法,故所无也。作驿曰饶阳,作宅曰回车。筑二亭于南门之外,左曰仁,右曰智,山水之所附也。梁四十有二舟于两亭之间,以通车徒之道。筑一亭于州门之左,曰宴,月吉所以属宾也。凡为梁一,为城垣九千尺,为屋八。以楹数之,得五百五十二。自七月九日,卒九月七日,为日五十二,为夫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五。中家以下,见城郭室屋之完,而不知材之所出,见徒之合散,而不见役使之及己。凡故之所有必具,其所无也,乃今有之,故其经费卒不出县官之给。公所以救灾补败之政如此,其贤于世吏远矣。今州县之灾相属,民未病灾也,且有治灾之政出焉。弛舍之不适,裒取之不中,元奸宿豪舞手以乘民,而民始病。病极矣,吏乃始謷然自喜,民相与诽且笑之而不知也。吏而不知为政,其重困民多如此。此予所以哀民,而闵吏之不学也。由是而言,则为公之民,不幸而遇害灾,其亦庶乎无憾矣。十月二十日,临川王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