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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1043年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五、《临川先生文集》卷七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七七一、雍正《江西通志》卷一五九、《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二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试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