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改三经义误字劄子一 其二 周礼义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商丘市
《小宰》:「其财用上」,「其」字当作「共」。
《大府》:「受藏之府,则若职内掌邦之赋入是也,受用之府,则若职岁掌邦之赋出是也」。已上三十字,今欲删去。
《党正》:「岁属其民者四」,「四」当作「五」。
《诵训》:「以诏王观事」,当去「王」字。
《典瑞》:「手足腹背」,「手」当作「首」。
《冢人》:「山林之尸则以山虞」,已上八字,今欲删去。
《御仆》:「掌万民之复」,「复」当作「逆」。
《大驭》:「有軓也」,「四」当作「轨」。
《大行人》:「三公八命,出封加一命,则谓之上公」。已上十四字,今欲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