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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议劄子1072年3月8日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三、《临川先生文集》卷四二、《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七、《右编》卷三四、《经世八编》卷五○、《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中书门下奏,准治平四年闰三月八日敕,迁僖祖主藏之夹室。
臣等闻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先王庙祀之制,有疏而无绝,有远而无遗。
商、周之王断自以下者,非绝喾以上遗之,以其自有本统承之故也。
若夫尊卑之位、先后之序,则子孙虽齐圣有功,不得以加其祖考,天下万世之通道也。
窃以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与疑无以异。
今毁其庙而藏其主夹室,替祖考之尊而下附于子孙,殆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事存之义。
求之前载,虽或有然,考合于经,乃无成宪
因情制礼,实在圣时。
伏惟皇帝陛下仁孝聪明,绍天稽古,动容周旋,惟道之从。
宗祀重事,所宜博考。
乞以臣等所奏付之两制详议而择取其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