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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 北宋 · 刘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九三、《公是集》卷四八、《皇朝文鉴》卷一二六、《文章辩体汇选》卷七七五、《文翰类选大成》卷一六三、乾隆《襄阳府志》卷三二、同治《新喻县志》卷一四、同治《南漳县志》卷二四
楚人和氏得玉璞荆山之中,奉而献之厉王
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
王以为诳,而刖其左足。
厉王薨,武王即位,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
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
王又以为诳,而刖其右足。
武王薨,文王即位乃抱其璞,哭于荆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继之以血。
闻之,使人问曰:「天下之刖者多矣,何子之怨也」?
对曰:「吾非怨己之刖也,哀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也」。
王使人治其璞,果得宝焉,故命曰和氏之璧。
此世世称和氏善知宝,而又甚悲其不幸也。
吾意善知宝者不然。
彼天之生玉也有常质,居上不待以为益,在下不损以为少,此人主之所贪也。
虽全而言之犹辱,今一不免其身,其不知宝也甚矣。
至于刖而后哀之,其不知过也甚矣。
苟使宝之,则若勿献;
苟使哀之,则若勿怨。
彼非所明而明之,其刖也犹幸。
周人得夏后氏之鼎,藏之太庙,已八百有馀岁矣。
周衰,太丘之社亡,而鼎入于泗水之中。
秦始皇灭周,耻不得其器,于是斋七日,使万人没水求焉,不获而后止。
楚有良弓,号之曰大屈,传世之宝也。
齐与晋越闻之,皆欲得之,兴兵而围之。
夫兴兵者,上有破军杀将之祸,下有析交离亲之辱,然而不计者,宝之所在,则不惮以安为危,以存为亡。
彼人之所求,而非求于人也。
试使一人负鼎之秦,一人挟弓之晋,则不敢以冀百金之偿,岂独宝哉?
虽道亦然。
今使天下之贤士,有道之君子,负抱其义,祗饰其辞,不择趣向,不度可否,号呼于人主之侧,以冀万一焉,甚者杀身捐生,其次刑戮流亡,终无与任其责者。
吴起逐于鲁,而韩非死于秦,其欲其将与说难为之祸也,二君之过也。
然而世独谓为不幸,谬矣。
夫谓和之不幸,固失其理,而和之自谓贞,又其名。
所谓贞者,必审于轻重之际、荣辱之分,不哀其身而哀其玉,忘所重而徇所轻,是竖刁之自害,易牙之杀其子,世主所以厚疑也。
吾未知其贞。
故为贵在乎贱,为远在乎近,为大在乎小。
古之君子不外于己而内人,不厚于人而薄身,倡而后应,引而后动。
舜陶于深山之中,伊尹耕于有莘之野,傅说于岩险之下,太公渭水之上,及其大行也,名甚白,居甚安,功甚信,此其离于世俗之患也远矣。
无他,人主者求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