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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盗论 北宋 · 刘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八八
天下方患盗,或问刘子曰:盗可除乎?
对曰:何为不可除也?
顾盗有源,能止其源,何盗之患?
或曰:请问盗源
曰:衣食不足,盗之源也;
政赋不均,盗之源也;
教化不修,盗之源也。
一源慢,则探囊发箧而为盗矣;
二源慢,则执兵刀、劫良民而为盗矣;
三源慢,则攻城邑、略百姓而为盗矣。
此所谓盗有源也。
丰世无盗者,足也;
治世无贼者,均也;
化世无乱者,顺也。
今不务衣食而务无盗贼,是止水而不塞源也;
不务化盗而务禁盗,是纵焚而救以升龠也。
且律,使窃财者刑,伤人者死。
其法重矣,而盗不为止者,非不畏死也,念无以生,以为坐而待死,不若起而图生也。
且律,使凡盗贼能自告者,除其罪,或赐之衣裳剑带、官爵品秩。
其恩深矣,而盗不应募,非不愿生也,念无以乐,以谓为民乃甚苦,为盗乃甚逸也。
然则盗非其自欲为之,由上以法驱之使为也;
其不欲出也,非其自不欲出,由上以法持之使留也。
若夫衣食素周其身,廉耻素加其心,彼惟恐不得齿良人,何敢然哉?
故惧之以死而不惧,劝之以生而不劝,则虽烦直指之使,重督捕之科,固未有益也。
今有司本源之不恤,而倚办于牧守,此乃臧文仲所以辞不能诘也。
凡人有九年耕,然后有三年之食。
有三年之食,然后可教以礼义。
今所以使衣食不足、政赋不均、教化不修者,牧守乎哉?
吾恐未得其益,而汉武命之弊殆复起矣。
若乃尚摘发之术,任巧谲之数者,未足以绝奸,而郤雍因以见杀于晋。
仲尼有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推而广之,亦曰:用兵,吾犹人也,必也使无战乎。
引而伸之,亦曰:禁盗,吾犹人也,必也使无盗乎。
盍亦反其本而已矣!
爰自元昊犯边,中国颇多盗,山东尤甚,天子使侍御史督捕且招怀之,不能尽得,于是令州郡盗发而不辄得者,长吏坐之,欲重其事,予以谓未尽于防,故作此论(《公是集》卷四○。又见《皇朝文鉴》卷九五,《经济类编》卷五九,《文章辨体汇选》卷四一三,《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八六,《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卷一一七,《宋元学案补遗》卷四。)
纵焚而救:鲍本作「救焚而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