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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氏女传 宋 · 章望之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七五、《皇朝文鉴》卷一五○、《文章辨体汇选》卷五三三、《古今图书集成》闺媛典卷四三
曹氏者,吾同郡尚书郎修古之幼女也。
天圣中累更御史,持宪无阿回,言事失职,知兴化军,期年而卒。
曹氏以室居未嫁,父既没,其故僚率吏民钱三十万致之柩前曰:「以供窆葬之用」。
夫人陈氏将受之,女曰:「制家之用,惟其家之酌。
初,吾父入司朝廷,出莅民政,约于奉身,廉于临人。
今其亡矣,葬之丰俭,请以吾家具之。
苟将受斯遗焉,惟他人忍之,我弗忍也」。
母因是请而使辞焉,其故僚复谓之曰:「葬先公弗资是,则亦闻命矣。
愿以异日嫁公女焉,可无拒也」。
女曰:「俾用于丧,尚不敢取,今欲备吾之嫁,是使妾幸父丧而自丑也,人之闻之,谓如何哉?
吉凶有常礼,男女有常位,妾有大罚,父没而丧存焉,不以此时哀戚而遽谋嫁币,不亦乱常礼乎?
以室中而受门外之私贿,不亦乱常位乎?
妾不才,以先人之灵,幸而卒有所归,则有妾之纺绩之备,何敢以是自诿哉?
愿弗闻二三君子之命也」。
遂不受。
夫妇人事勤俭恭谨则良矣,曾无贤者之责也,此何特异也?
彼贪残之夫,好财卖货,死则已尔,恶复悔悟耶!
方朝廷发贪冒之禁防,制执事之人如维絷之、械系之,尚以滥状相望于败辱者,为不少矣,卒惟无怍焉。
有如曹氏专修父志,而不有所累,孰谓曹氏不贤也哉?
孟子曰:「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
曹氏近之矣。
虽然厚于义而薄于利者,人之常行也,诗书不闻而尚廉笃孝,固贤矣。
其里人曾孝基得斯说来告,则未知其年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