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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昌县太君许氏墓志铭熙宁二年八月1069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九、《元丰类稿》卷四五、《曾文定公集》卷一五、《文章正宗》续集卷一○、《西湖志》卷二五
夫人许氏,苏州吴县人
仲容太子洗马
兄洞名能文,见国史。
夫人读书知大意,其兄所为文,辄能成诵。
父母衣食服御,待之而后安。
既嫁,惇行孝谨,宜于其家。
其夫为吏有名称,夫人实相之。
及春秋高,于内外属为高曾行,而慈幼字微,愈久弥笃,故亲疏怀附,无有恶斁
昔先王之治,必本之家,达于天下,而女子言动有史,以昭劝戒。
后世以古为迂,为政者治吏事而已。
女子之善,既非世教所奖成,其事实亦罕发闻于后,其茍如此,其衰微所以益甚,则夫人之事,其可使无传也哉?
夫人嫁沈氏,其夫讳周,太常少卿、赠尚书刑部侍郎
其舅讳某,赠兵部尚书杭州钱塘人
夫人封六安县君、寿昌县太君,年八十有三,熙宁元年八月丁巳卒于京师二年八月某甲子,合葬杭州钱塘县龙车原。
子曰披,国子博士,有吏材。
曰括,扬州司理参军馆阁校勘,有文学
其幼皆夫人所自教也。
女二人蚤卒。
铭曰:
生民之治,必本于身。
教行于家,馀以为人。
世弊俗偷,恕于在己。
内替常度,外强于理。
淑惟寿昌,学与心成。
笃于孝慈,匪劝而能。
有翼于夫,有迪于子。
尚类古人,其传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