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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县君黄氏墓志铭1067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九、《元丰类稿》卷四五、《曾文定公集》卷一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夫人姓黄氏,福州福清县人
祖讳某,考讳伦,皆仕闽越。
夫人嫁同县林氏,为殿中丞讳某之冢妇,尚书屯田员外郎讳某之妻。
有子曰槩,为太常博士集贤校理
有孙八人。
曰希,宣州泾县主簿编校集贤院书籍
曰旦,明州象山县
曰邵,杭州南新县
曰颜,许州临川县
曰稽,曰雄,未仕也。
其二人早卒。
有曾孙十有一人,曰睿、虙、虞、虡、虔、肤、据、处,其三人亦早卒。
夫人年七十有七,治平四年正月癸丑卒于京师昭化坊,累封嘉兴天长县君
始,殿中府君与其配福清县太君郑氏皆春秋高,安其乡里不肯出。
田府君从事漳州泉州兴化军,逾二十年,终养而后去。
夫人能尽其力,治饮食、衣服以进,及丧,能尽其哀,皆如其夫之志。
其子既就学,夫人常夜治丝枱,居其旁以勉之。
至其后,其子遂以文学名天下。
既而其子不克寿,屯田府君亦卒于官,诸孙皆幼,夫人已老矣,乃栖吴郡,斥卖簪珥以经理其家,丝蓄粒聚,至有田以食,有宅以居。
平居日夜课诸孙以学,有不中程,辄扑之。
及长,遂多知名,连以进士中其科,泾县校书集贤,世其父职。
夫人乃顾诸孙谓曰:「吾始得事祖姑,今得弄曾孙。
遂保有汝家起于既坠,吾老且死,不恨矣」!
泾县既服夫人之丧,以其柩归吴郡宝华山,某年某月某日,祔屯田府君之兆,而属余铭。
铭曰:
女职在宫,行止于柔。
扶微救厄,则匪我谋。
势有孔棘,义不得宁。
任重于己,振坏为兴。
我储我积,乃续烝尝。
我字我饬,乃袭印章。
苍颠秀眉,燕其作止
其燕伊何?
维终受祉。
莫仁且智,畴济登兹。
播告无极,视此铭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