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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中丞致仕王君墓志铭1072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八、《元丰类稿》卷四四、《曾文定公集》卷一三、乾隆《江都县志》卷一八 创作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君讳某,字某,其先琅邪人,尝徙家于蜀。
至君之考,又徙家于扬,故今为扬之江都人
曾祖讳锡。
祖讳得中,为真定府获鹿县,赠尚书刑部侍郎
考讳汝能,为尚书都官郎中,赠尚书工部侍郎
君少以父任为太庙斋郎,养其父,不忍一日去左右。
卒丧,年已四十馀,始出为南剑州司户参军,历监剑州银铜场、和州司户参军,用荐者监颍州税,去为越州山阴县尉滑州录事参军随州唐城县令
其为银铜场,冶者复业,而岁课大溢。
为尉能发奸偷,为录事能治狱不挠,为令能有惠爱于人,其试于事者如此。
其为人,居家孝友,遇人和易质厚,不为聪明机巧以哗世动俗,故知之者少,而君亦自若也。
至年七十,遂上书还政,迁太子中舍
今上即位,恩迁殿中丞赐绯衣银鱼。
卒于熙宁五年五月甲辰,年七十有七。
其年十月乙酉葬于江都东兴宁乡马坊里,以其配永嘉县周氏祔。
有子二人。
曰几,大理寺丞
曰深,润州丹徒主簿
皆有文行。
能世其家。
有女一人,嫁陆氏。
有孙男二人,孙女二人,尚幼也。
寺丞娶余之仲妹,以书来乞君之墓铭,余不能辞也。
铭曰:
养心以和,动己以直。
不为世巧,安于自得。
显不在躬,实诒尔子。
欲鸿厥声,勒铭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