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尚书都官员外郎陈君墓志铭元丰三年八月1080年8月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六、《元丰类稿》卷四二、《曾文定公集》卷一三、《文章正宗》续集卷九、《永乐大典》卷三一四五、同治《长兴县志》卷三○上 创作地点:安徽省亳州市
尚书都官员外郎、权知泉州事陈君讳枢卒于位,其孤敩以君之丧归葬于湖州长兴县尚吴乡雉山原。
前葬,其弟杞以书之亳州,乞铭于南丰曾巩
元丰元年福州,充福建路兵马钤辖,奏疏曰:「臣所领内,知泉州事、尚书屯田员外郎陈枢,质性纯笃,治民为循吏,积十有五年,不上于课,故为郎久不迁。
方朝廷抑浮竞、尚廉素之时,宜蒙特诏有司奏课,优进其官,以奖恬退」。
其是天子特迁君尚书都官员外郎,诰曰:「吾宠也,所以戒奔竞」。
明年六月甲子,君以疾卒,享年若干。
明年八月甲寅乃葬。
君事亲以孝闻,为人恂恂蹈规矩,有善不自伐。
于势与利无秋毫顾计心,于义所在,侃然自任,人莫能及也。
为吏去觚角,绌雕琢,以平易敦朴为务。
于刑宁失有罪,惟恐伤人。
于赋役,度所不可蠲除者,然后调发,与民为期会,未尝取疾争先。
其为民去害兴利,若疾痛嗜欲在己。
所至必兴学校,以教化为先。
初尉鄱阳,令得盗五人,属尉使为功,君辞不受。
及令宜黄宜黄在穷绝山谷之间,旧无显者,至君为之,名常出众上。
旌德亦然。
旌德之民,岁输米于太平州芜湖县仓,路回远,费甚,君请输钱以便民,谯县民输于酂阳仓,以供漕,输豆于会亭仓,以给驿行者。
君复请输钱,以籴供漕,以直给驿行者,各得其所便。
罢县,民绝桥闭门留君,以间乃得去。
泉州岁凶,君筑室止穷民,饥者给食,病者给医,人忘其穷。
使者蒐兵于闽,以益戍广西,君建言兵当蒐者,父母老或疾,至无他子,皆可听免,诏定著于令。
余尝闻繁昌有大姓杀人,州县不能正其罪,君时令旌德,或徙其狱属君,君验治僮客,尽得其隐伏。
杀人者论死,人以为尽其情。
又闻君之令旌德也,州有所赋调,他县皆奉行,至旌德,令独计曰:「非吾土之所有也,非吾人之所堪也,不敢以赋民」。
争或至十反。
守恚,出语诋君,君益争,州听然后止。
最后闻泉州旱,君图所以赈民者,欲预为具。
或讥君近名,君不为动。
此君之事,余得之于耳目者也。
司马迁记前世循吏,上下数千载,所列叙者五人,详者人数事,略者一二事而已。
今余所论次君事,与迁所记五人者相似否,必有能识之者。
君之事多矣,然犹为所试者小也,令所试者大,则其事可胜传邪?
君字慎之,湖州长兴人
曾祖彦夔。
祖文倚。
考迪,赠尚书屯田员外郎
进士及第,初尉饶之鄱阳,用荐者令抚之宜黄,避亲嫌,令宣之旌德,用荐者秘书省著作佐郎,知亳之谯县
英宗即位,恩秘书丞,徙签书资州判官厅公事,太常博士
今上即位,恩尚书屯田员外郎,用荐者知越州司录
未至,丁父忧
服除,授三司盐铁判官
未至,丁母忧
服除,驿召对崇政殿,以为提点淮西刑狱公事,愿得治一州,徙权发遣明州事。
未至,又徙泉州
留再任,以疾请致仕,未报而卒。
母某氏,某县太君。
娶赵氏,某县君
又娶刘氏,吏部员外郎述之女,某县君
又娶石氏,某县君
一子敩也。
君既行治高,世皆以谓宜不次用,而任事者亦意向君为尤甚。
然卒不得至中寿,而用止于此,其非命也夫!
余与君好为最久,故不辞而铭君墓。
辞曰:
人孰宜之?
以夷易也。
物孰诚之?
朴质也。
所处而安,绌外累也。
所守而固,笃自强也。
古有循吏,其尚似也。
诗以铭之,其常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