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秘书少监吏部尚书陈公神道碑铭1058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五、《元丰类稿》卷四七、《曾文定公集》卷一六、《永乐大典》卷一○三一○ 创作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
祥符九年九月甲辰秘书少监、知广州陈公卒于位。
以闻天子,官其二子,以慰宠其家。
天圣中,今天子修先帝功臣,记之于史,而太史考公之谋议劳烈于朝,访公之世族、州里、官次、行治之本末于家,以书于册。
已,又有诏次其功,著之令典,布之天下,曰:维所以宠嘉陈氏之子孙者,其世世无绝。
嘉祐三年,公子三人谋曰:吾先人之所既立,记德之史藏于有司,褒功之诏传于天下。
维墓有碑,后嗣所以载吾先人之休声美实,而久废不立,惧无以饬其子孙于千万世,以为己羞。
则相与来乞铭文,以刻于石。
其叙曰:维陈氏,其先远出于舜,至周武王之时,陈为舜后妫满封国
至春秋之际,楚灭陈,而子孙之散亡者,因为氏族。
其后居长葛者,出于太丘寔之后。
唐之晚,长葛之陈氏徙南剑州沙县
公讳世卿字光远南剑州沙县人也。
曾太父昶,太父昂,父文馀。
公贵,赠其父尚书驾部员外郎
公为儿时,书木叶为诗,其父见之大惊,遂使书学,以笃志闻于人。
雍熙二年进士,为衡州军事推官,改静安军节度推官
王小波李顺盗蜀,州县多不能保,东围静安,公应变,为箭笴兵械城守之具百馀万,约其属分城守之。
围既久不解,分城者疑惧意懈,出语动公,公以义谯数勉之。
而间谓州长张雍曰:「此属留之则溃人心,纵之使求外兵,则两全」。
听其言。
盗数万人围静安八十日,公奋励距敌,射其裨将一人,应手死。
又射至数百人,无不辄死。
盗以故不敢迫。
外兵来救,乃卒解静安之围。
事闻,即其军以公为掌书记,父丧不许去官。
自宋兴小吏势弱,盗起往往转掠数百千里,吏辄弃城走。
及公之保静安,则若吏力皆可以有为者。
然公之于此时,盖亦以无为有,以少胜众,此材智烈丈夫之所为。
小拘常见之人,亦安能责其此出哉?
公在静安七年,还为秘书郎
真宗即位召公欲以补御史,而张鉴广州,乞公自助,乃以公与
累迁尚书度支员外郎赐绯衣银鱼,历知河南府新安县通判广州,知建州,改福建路转运使,又改两浙,入判三司勾院,复为荆湖北路转运使
澧州诸蛮夺澧旁地耕守,数纵兵入盗,积十馀岁莫能却。
至公,诸蛮畏悦,皆还就溪洞。
而归故所掠地与人。
公因筑武陵澧州三塞以备蛮,诏书嘉奖。
公去久之,而后吏不能善蛮,蛮亦辄复入盗。
天子问公前所以服蛮者何为,而今将治之者何出,公具对而刊其稿,世故莫知其何术也。
荆湖岁馀,擢为秘书少监、知广州,赐金紫服,至则罢计口鬻盐,人以休息。
海外国来献,多人徒以食县官,而往往皆射利于中国也。
天子问公所以纲理之者,公以谓以国之小大,裁其使员,授官之多少,通其公献,而征其私货,可以息弊止烦,从之。
南海四年,未及召而得疾卒,享年六十有四,某年某月某甲子葬于沙县龙山乡崇仁里。
母夫人某氏,某县君
继母夫人萧氏,某县君
夫人罗氏,某县君
子五人:曰俨,尚书比部员外郎
曰侃,福州古田县尉
曰佩,卫尉寺丞
曰伟,同学究出身
曰称,殿中丞
侃、伟皆早世,而俨、称之进于朝,累赠公吏部尚书
公事继母行纯笃,其进膳饮药物必经手,其执丧,人恐其不胜哀也。
遗戒诸子,皆人之大节。
好振人之穷,乐奖人之善,所荐士后多至大官宰相张士逊,公所荐也。
公常以谓:我之所以自著者在行事,故不必见于文章。
所以事上者,不求人知,故其于谋议尤多,而人罕得而知也。
噫!
其可谓自信特立也已。
其铭曰:
允淑陈公,生知书学。
人就其华,我居以朴。
盗惊西土,在围城。
邻有破亡,公守不倾。
往视蛮荆,其得孰窥?
蛮来受职,若与为期。
翼翼蜀州,士全纯白。
茫茫楚野,人复耕织。
原念累功,进位南伯
内治何为?
与人休息。
外治何为?
宾柔荒国。
允淑陈公,文武之特。
声戴于人,实告于册。
又慰尔后,刻铭墓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