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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宾客致仕公神道碑铭熙宁九年八月1076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五、《元丰类稿》卷四七、《曾文定公集》卷一六 创作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太子宾客致仕公既葬,其孤聃与其宗亲属人谋曰:公殁,所以原大追功,既有太史之状,幽宅之铭,维墓道有碑,可以明著公之休德遗泽,章视万世,以假宠陈氏之子孙于无穷。
而其辞未立,于谊谓何?
乃相与来请于余。
余辞不能,既不获,乃论具公胄出位序行治之实,以为碑辞,而属之以铭。
其辞曰:惟陈氏,其先虞舜之后,封于陈。
春秋时陈灭入楚,其子孙以国为氏,世为显姓,见于记录
至公之先,始家南康军星子
至公,又家江州德化
曰知脱三字,公曾祖考也。
曰彦璩,公祖考也。
曰累赠礼部尚书俊,公考也。
公讳巽,字公顺祥符八年进士及第,历常州团练推官
盗有弃财走者,公以谓不应死,通判不肯用公言。
是时,公起家少年,及遇事坚争,不可夺其守,老吏皆惊,盗卒得不死。
尚书忧去位,服除,补武安军节度推官
侍御史李偕守武安,事倚公决,州赖以治。
转运使陈从易以公为材,狱有久不决者,皆属公治之。
凡治二十四狱,人皆服其平。
以皇妣嘉兴郡太君冯氏忧去位。
服除,补岳州军事判官,举监潭州米仓。
天圣初潭州茶课视景德亏十之六,公谨于绳吏,而果于去民之所素不便者,视旧课岁增九百万斤。
用荐者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吉州庐陵县。
庐陵人喜斗讼,械系充县庭。
公除其害政者,人心大变,月馀,囹圄空虚,而人自得田里之閒。
枢密副使姜遵尝为庐陵,民便之,至是,有「前姜后陈」之谚。
移知资州资阳县,迁秘书丞
用荐者通判戎州州将武人,以州任属公,民夷允附,政以大和。
太常博士尚书屯田员外郎通判潭州
溪洞诸蛮犯约,知州事刘夔刘沆继出行边
公实总州任,内修民事,外奉师费,凡输粟帛金钱四十有八万,兵械称之,用足于军,而赋役不加于民。
荆南王居白岳州滕宗谅与湖南北部使,凡十有二人,请即用公为转运判官
转运判官废,故不行。
都官员外郎,知抚州,恩信行部中,奸强扰服,贫细得其职。
职方员外郎,明堂恩迁屯田郎中,赐服金紫。
去,知安州,以宽静顺其俗,教民通沟洫,趋农桑。
都官郎中,知蜀州,大兴学校。
职方郎中太常少卿、知蕲州
居半岁,以目疾请老,迁光禄卿致仕,始家江州
英宗即位,迁秘书监
今上即位,迁太子宾客
公少长闾巷,能自感发,强志力学。
进士,一出遂收其科。
为吏明悟敏捷,见义敢为,不少屈以求合。
从事于州郡,久之不进,而其志弥厉。
其治,于恶人无所贷,至其过失,则无所不容,而于善人,惟恐失其所也。
遇人豁然,不为畦疃
于其所长,未尝不荐藉成就之。
于其急难与贫不能自存者,未尝不赈而助之。
公既好学,至于声音星历之伎,无所不知。
及退而自休,日使家人诵书,常数千言,危坐听之,未尝有倦色。
江于东南为水陆之冲,宾客日凑,公广于招纳,与之酾酒高会,弹琴赋诗,曰:「是足以佚吾老也」。
及间而言天下之事,于其是非得失之际,慨然奋励,少者有所不能及,闻其言者,莫不壮其意。
少客京师,有欲教公以化黄金者,公辞不受,教公以寡欲,乃受而行之。
盖出事天子四十有八年,退老于家又十有五年,年八十馀,饮食倍人,仪状甚伟,声音满堂,进拜公于前者,不知其已老也。
前终十馀年,自为冢于南康军星子县白鹿原,距尚书之兆千有八百步,棺椁衣衾,皆豫自制。
属疾至终,容止如常。
遗言里中亲疏,各尽其意。
享年八十有五,殁于熙宁九年五月壬申,葬以是年八月壬寅
累阶至朝散大夫,勋至上柱国,封至颍川郡开国侯食邑至一千二百户。
娶张氏,尚书屯田员外郎诩之女,封清河县君
再娶王氏,尚书都官员外郎告之女,封同安郡君
子男二人,曰耆,太庙室长,有易疾。
次即聃也,守江州瑞昌县主簿
女五人,嫁太常博士文劝、进士吴骘、光禄寺丞曾轸、进士陶舜仪、吉州庐陵主簿薛缝。
孙男一人,曰瑰;
女三人。
承德袭教,能世其家者也。
铭曰:
允穆陈公,学繇自力。
收科于少,其髦维特。
于陪于贰,懿其壮画。
于附于颛,焯其伟绩。
驱之磔之,于其蝥贼。
膏之妪之,于其黍稷。
彼疾而驰,我徐不亟。
宁无尔谐,不渝我则。
于郎于卿,进皆以序。
疾集于微,乃谢而去。
乃长书省,乃宾宫朝。
宠则日跻,身焉逍遥。
世狠而争,公裕有之。
世惴而持,公恬处之。
公有宾事,鼓瑟吹竽
公退燕私,左《诗》右《书》。
年则大耄,气盖坐人。
笑谈待终,曾不嚬呻。
有岿墓隧,丰碑螭首。
勒辞告休,尚慰尔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