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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渥传1076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五、《元丰类稿》卷四八、《曾文定公集》卷九、《曾子固集》卷六、《皇朝文鉴》卷一四九、《文章正宗》续集卷一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五三二、《八代文钞》第三二册、《翰墨大全》甲卷六 创作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洪渥,抚州临川人
为人和平
与人游,初不甚欢,久而有味
家贫,以进士从乡举,有能赋名。
初进于有司,辄连黜。
久之乃得官。
官不自驰骋,又久不进,卒监黄州麻城茶场以死。
死不能归葬,亦不能还其孥。
渥里中人闻渥死,无贤愚皆恨失之。
予少与渥相识,而不深知其为人。
渥死,乃闻有兄年七十馀,渥得官时,兄已老,不可与俱行。
渥至官,量口用俸,掇其馀以归,买田百亩居其兄,复去而之官,则心安焉。
渥既死,兄无子,数使人至麻城抚其孥,欲返之而居以其田,而孥盖弱力不能自致,其兄益已老矣,无可奈何,则念辄悲之。
其经营之犹不已,忘其老也,渥兄弟如此无愧矣。
渥平居若不可任以事,及至赴人之急,早夜不少懈,其与人真有恩者也。
予观古今豪杰士传,论人行义,不列于史者,往往务摭奇以动俗,亦或事高而不可为继,或伸一人之善而诬天下以不及,虽归之辅教警世,然考之《中庸》或过矣。
如渥之所存,盖人之所易到,故载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