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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颜鲁公祠堂记至和三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二、《元丰类稿》卷一八、《曾文定公集》卷九、《曾子固集》卷二五、《南丰曾先生文粹》卷六、《皇朝文鉴》卷八○、《方舆胜览》卷二一、《古文集成》卷一一、《文章正宗》续集卷一六、《东莱集注类编观澜文》丙集卷七、《崇古文诀》卷二七、《文章辨体汇选》卷五六四、《名世文宗》卷二二、《历代名贤确论》卷八五、《经济类编》卷八五、《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一二、《陋巷志》卷六、《三续古文奇赏》卷一五、《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九三、《古文渊鉴》卷五三、《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八八九、雍正《江西通志》卷一二三、乾隆《临川县志》卷二四、同治《临川县志》卷一五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司徒鲁郡颜公,讳真卿,事唐为太子太师,与其从父兄杲卿,皆有大节以死。
至今虽小夫妇人,皆知公之为烈也。
初,公以忤杨国忠斥为平原太守,策安禄山必反,为之备。
禄山既举兵,公与常山太守杲卿伐其后,贼之不能直窥潼关,以公与杲卿挠其势也。
肃宗时,数正言宰相不悦,斥去之。
又为御史唐旻所构,连辄斥。
李辅国太上皇西宫,公首率百官请问起居,又辄斥。
代宗时,与元载争论是非,欲有所壅蔽,公极论之,又辄斥。
杨炎卢杞既相德宗,益恶公所为,连斥之,犹不满意,李希烈汝州即以公使希烈希烈初惭其言,后卒缢公以死。
是时公年七十有七矣。
天宝之际,久不见兵,禄山既反,天下莫不震动,公独以区区平原,遂折其锋。
四方闻之,争奋而起,唐卒以振者,公为之倡也。
当公之开土门,同日归公者十七郡,得兵二十馀万。
繇此观之,茍顺且诚,天下从之矣。
自此至公殁,垂三十年,小人继续任政,天下日入于弊,大盗继起,天子辄出避之。
唐之在朝臣,多畏怯观望。
能居其间,一忤于世,失所而不自悔者寡矣。
至于再三忤于世,失所而不自悔者,盖未有也。
若至于起且仆,以至于七八,遂死而不自悔者,则天下一人而已,若公是也。
公之学问文章,往往杂于神仙浮屠之说,不皆合于理,及其奋然自立,能至于此者,盖天性然也。
故公之能处其死,不足以观公之大。
何则
及至于势穷,义有不得不死,虽中人可勉焉,况公之自信也与。
维历忤大奸,颠跌撼顿,至于七八,而终始不以死生祸福为秋毫顾虑,非笃于道者不能如此,此足以观公之大也。
夫世之治乱不同,而士之去就亦异,若伯夷之清,伊尹之任,孔子之时,彼各有义。
夫既自比于古之任者矣,乃欲眷顾回隐,以市于世,其可乎?
孔子恶鄙夫不可以事君,而多杀身以成仁者。
若公,非孔子所谓仁者与?
今天子至和三年尚书都官郎中、知抚州聂君厚载尚书屯田员外郎通判抚州林君慥,相与慕公之烈,以公之尝为此邦也,遂为堂而祠之。
既成,二君过予之家而告之曰:「愿有述」。
夫公之赫赫不可盖者,固不系于祠之有无。
盖人之向往之不足者,非祠则无以致其至也。
闻其烈足以感人,况拜其祠而亲炙之者欤!
今州县之政,非法令所及者,世不复议。
二君独能追公之节,尊而祠之,以风示当世,为法令之所不及,是可谓有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