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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兴造记1047年10月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一、《元丰类稿》卷一七、《曾文定公集》卷八、《曾子固集》卷二五、《南丰曾先生文粹》卷五、《文章正宗》续集卷一二、《舆地纪胜》卷一八、乾隆《江南通志》卷二一、乾隆《太平府志》卷三四、乾隆《繁昌县志》卷二九、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三五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太宗二年,取宣之三县为太平州,而繁昌在籍中。
繁昌者,故南陵地唐昭宗始以为县。
县百四十馀年,无城垣而滨大江,常编竹为障以自固,岁辄更之,用材与力一取于民,出入无门关,宾至无舍馆。
今治所虽有屋,而庳逼破露,至听讼于庑下,案牍簿书栖列无所,往往散乱不可省,而狱讼、赋役失其平。
历七代,为令者不知几人,恬不知改革,日入于坏。
故世指繁昌为陋县,而仕者不肯来,行旅者不肯游,政事愈以疵,市区愈以索寞,为乡老吏民者羞且憾之。
事之穷必变,故今有能令出,因民之所欲为,悉破去障,而垣其故基,为门以通道往来,而屋以取固。
即门之东北,构亭瞰江,以纳四方之宾客
既又自大其治所,为重门步廊。
门之上为楼,敛敕书置其中。
廊之两旁,为群吏之舍,视事之厅,便坐之斋,寝庐庖湢,各以序为。
厅之东西隅,凡案牍簿书,室而藏之,于是乎在。
自门至于寝庐,总为屋凡若干区。
自计材至于用工,总为日凡二千三百九十六日而落成焉。
希道太初,此令之姓名字也。
庆历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此成之年月日也。
繁昌为县,止三千户。
九十年间,四圣之德泽,覆露生养,今几至万家。
田利之入倍他壤有馀,鱼、虾、竹、苇、之货,足以自资,而无贫民。
其江山又天下之胜处,可乐也。
今复得能令,为树立如此,使得无岁费而有巨防,宾至不惟得以休,而耳目尚有以之为观。
令居不惟得以安,而民吏之出入仰望者,益知尊且畏之。
狱讼、赋役之书悉完,则是非倚而可定也。
予知县之去陋名,而仕者争欲来,行旅者争欲游,昔之疵者日以减去,而索寞者日以富蕃
称其县之名,其必自此始。
夏令用荐者为是县,至二十七日,而计材以至于落成,不惟兴利除弊可法也,而其变因循,就功效,独何其果且速与!
孟子子产惠而不知为政,呜呼,如夏令者,庶几所谓知为政者与!
于是过子产矣。
凡县之得能令为难;
幸而得能令,而兴事尤难;
幸而事兴,而得后人不废坏之又难也。
繁昌民既幸得其所难得,而令又幸无不便己者,得卒兴其所尤难,皆可喜无憾也。
惟其欲后人不废坏之,未可必得也。
故属予记,其不特以著其成,其亦有以警也。
某月日,南丰曾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