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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政要策下 其二十五 黄河1049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八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河自西出而南,又东折,然后北注于海。
当禹之行水,功之所施者最多,自大伾而北,既酾为二,至大陆又播为九,然后为逆河,以与海属,非屡散裂而顺导之,莫能为功。
盖其难如此,故历三代千有馀年,无河患者,以禹故迹未尝变也。
至周定王之时,禹迹遂改,故河之为败自此始。
自是之后,言治河者尤众。
有欲索故迹而穿之,许商、解光之说是也。
有欲出之胡中,齐人延年之说是也。
有以为天事可勿理者,田鼢、谷永之说是也。
有以为宜空水冲以纵其决,穿漕渠以通其势者,关并、贾让之说是也。
有以为宜弛灌溉之防,使水得自行者,张戎之说是也。
有以为宜徙之宽平者,王横之说是也。
有以为宜计为堤防,又以为堤防非古义者,王延世、平当之说是也。
凡此数者,各乖异。
总之,堤防之起自战国西汉以来,筑作者辄复败,故务壅塞居水者,最闇于用,而复二渠,则水之害去,绝屯氏之河,则害作,故言河宜散裂、仿于禹迹是当。
盛宋之隆,河数为败。
兴国之间,房村之决为甚。
当此之时,劳十万之众,然后复理。
天子为赋诗比《瓠子之歌》,属者虽有商胡之忧,非曩时比也,然天子大臣讲求利害之理勤矣。
愚既以为堤防壅塞闇于用,仿禹之迹为可,然水之为迹,难明久矣,非深考博通,心知其详,固难以臆见决策举事也。
宜博求能疏川浚河者,与之虑定,然后施功,则可以下安元元,上追禹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