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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政要策上 其十一 军赏罚1049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七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天宝之后,将之废置出于军,则军之骄可知也。
五代之际,国之兴亡出于军,则军之骄又可知也。
周世宗奋然独见,诛败挠之将,而军之约束始修。
太祖之为将也,每有临阵逗挠不用命者,必斫其皮笠以志之,明日悉斩以徇。
自是人皆死战。
太祖受天命,谓征蜀诸将曰:「所破郡县,当倾帑藏,为朕赏战士。
国家所取,惟土疆尔」。
故人皆用命,所至成功,如席卷之易。
蜀既平,择其亲兵得百二十人,隶殿前司,谓之川班殿直,廪赐优给,与御马直等。
其后郊祀优赏,太祖特诏赏御马直,更增五十。
而川班殿直以不在此例。
击登闻鼓诉之,太祖怒,立命中使执归本营,各杖二十,明日尽戮于营中,馀八十人配诸州,遂废其班。
初,太祖尝问:「唐庄宗享国不久,何也」?
飞龙使李重进对曰:「庄宗好畋,而将士骄纵姑息,每出近郊,卫士必控马首曰:『儿郎辈寒,必望敕赐』。
庄宗即随所欲给之,如此者非一。
末年之祸,不行而赏赉无节也」。
太祖抚手叹曰:「二十年夹河战争取天下,而不能以军法约束此辈,纵其无厌之求,诚为儿戏。
我今养士卒,固不吝爵赏,但犯法者,惟有剑耳」。
及闻川班殿直之诉,使中使谓之曰:「朕之所与,便为恩泽,又焉有例」?
故尽诛之。
世宗太祖之驭军赏罚如此,故世宗淮南、关南之地,太祖平五强国,如拾地芥
由是观之,军无骄否,惟所驭之术何如。
太祖之智,可谓神矣。